1,在本年度的8月底29号入职,正式上班,上到31号为一个月完结,上了三天班,按照国家心颁布的工资算法,为什么我的工资只有168元左右,我一询问,说公司是按缺勤天数核算的,按正常的算法是基本÷21.75天=每天的工资再×上班天数=实际工资,可无法核对上?请问这是为什么?这种算法,是否合理合法。2,在10月份国庆假日时,公司要求假日期间上班,按排:1号-3号休息,4号-5号上班(值班),6号-9号正常上班,请问按他这种安排,4号-5号算是公休日加班呢?后来一直没有补休,现在公司说着只能算正常上班给我工资。请问是否合理合法?
比如跟公司谈的工资底薪是2000 但是公司为了结省加班费,把工资拆开来算是底薪900 业务津贴1100 然后按底薪900来算加班费,这样合法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面试时公司人事部告诉我第一个月发80%的工资。我的工资为:基本工资820+各项补助=1460,一个月下来我的全部工资=1460+加班费=2480,扣税后到我账户上的只有一千九百多,我想知道扣除20%的工资是扣除基本工资的20%还是扣除全部的工资呢?还有这种扣除工资是否合理? 谢谢!
我是某商场的一商户,由于我们一家和左右的两家商户是一个房东,隔成三家,当时办的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项目是“服饰”。而我们三家经营的其中一家是服饰和手机美容,一家是包和化妆品,我们经营的是鞋子。现在商场说我们经营的项目不是服饰,有求罚款2000,改名费3000,请问商场有权罚款吗?鞋子不属于服饰嘛?现在商场还说
广东东莞某厂,工人按最低工资算底薪,平时加班1.5倍,但是每月超过42个小时加班以外的加班费都按照5元来计算,这样子是否违反劳动法? 而且基本都会超过42个小时,加班也并不是全部自愿,而是按照订单计划。 该向什么单位申诉这种情况呢?
我公司2009年文件规定:有加班由部门领导在半年内安排补休,半年内没有安排的发放加班费。但2009年10月至今,没有发放过加班费。请问:单位的文件是否合法,我能否以未及时发放加班费为理由辞职要求经济补偿
我的基本工资是1100元,扣除养老,住房公积金等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经单位补贴132元后达到960元,请问我的节假日加班费是否应该冲抵单位给我的补贴
工资体系改革,是否需要与员工协商?而且经过员工同意?如果申请改革前加班费仲裁,加班工资基数应为多少?
1.本人入职前与公司口头约定6天8小时,月薪4000.2.签订劳动合同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920元(2010年8月到2010年2月,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920元/月),5天8小时3.工资条内容为:应出勤天数26天;工资4000元;实际出勤天数26天;工资4000元4.工资改革后工资条内容:应出勤天数21.75;工资1100元;平日加班;加班工资;周六加
扣除不加班一次按五天旷工工资计算,是否合理或违反规则?小店无劳动合同雇工是否合理?
我在开一家精品店,因以往经常出现员工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根据自家实际情况拟定了员工制度,目前员工五六人,未签劳动合同。每入店员工都让其认真阅读制度后方可上班。若员工违规条款,月累计迟到需补加班而坚决不加,是否可按制度条例扣除不加班一次按五天旷工工资计算,是否合理或违反规则?小店无劳动合同雇工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