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02年挪用单位公款16万元,03年外出躲避至今。听说“清网行动”自首会从轻处理,想让他回来自首。。请问这种情况会坐牢吗,会给判几年?
我朋友是一家商场的收营员,由于工作疏忽给一部分顾客少打了一些商品,被公司发现,找去谈话!公司人员以报案来威胁叫她交代“犯罪”经过,由于她怕又不是很懂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写下了保证书``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我XX 在XXX地方上班 由于职务之便 在给顾客打价的时候 打开收营机 顾客给我的钱没有放进收营机 而是自
比较大比较正规的公司里挪用公款一万七千元个人使用,如果公司董事长发现,报警后,那个挪用公款的人会判几年??麻烦解释的明白些,简单易懂的话!要不会不明白的
我的一个朋友在上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给储户开存单资金不入账,把这部分资金借给了他的朋友使用。部分有借据部分没有借据。资金还不上了,请问他该定为什么罪。
我的朋友的情况我现在也不清楚是挪用公款性质还是贪污,还是经济诈骗。他是这样的,利用职务之便用了公司30W以上,但是他都努力的还公司,每个月都会给公司往回拿钱,以前用的钱有供货商的,现在公司不给供货商,供货商又起诉公司,公司没办法准备起诉他,他现在已经进派出所了,请问下如果判 得判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