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做了证件去香港,然后在那边停留了三年,回来的时候是偷渡回来的,以前还冒用过人家的身份证去香港,请问一下现在有没有案底,要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又要怎么样才能重新办理港澳通行证,
某派出所副所长在给群众办理港澳通行证审核时,因申请人事先用他人户口本申请了身份证(该所长不知情),该
某派出所副所长在给群众办理港澳通行证审核时,因申请人事先用他人户口本申请了身份证(该所长不知情),该负责人在核对户口本、身份证、重点人员档案和邪教人员档案后未能发现该问题就签字盖章了,该申请人在获得通行证后在香港卖淫时被抓获,该副所长的行为能够上渎职罪吗?
这种情况属于“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吗?能办理港澳通行证?
因为债务问题,我是被告,法院判我还15万,执行局在执行时因为我没有财产,行政拘留我10天,到现在我还没有还钱。 现我现在因有事要去香港,不知能否办理港澳通行证? 如何才能知道是否被限制呢?
杨某为了图方便,借用了姐姐身份证件,并以其姐姐的名义办理了港澳旅游,并前往了香港旅游两次。请问这事查出来的话后果会怎样?
您好! 我有双重户籍,年初用其中一个办理了港澳通行证,并已经去过香港。现在已经主动将原户籍及办理过的港澳通行证注销,并办理现用户籍地港澳通行证,但是现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告知要限制两年出境。请问,这个情况属于限制出境的还是可以继续办理的?
您好! 我有双重户籍,年初用其中一个办理了港澳通行证,并已经去过香港。现在已经主动将原户籍及办理过的港澳通行证注销,并办理现用户籍地港澳通行证,但是现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告知要限制两年出境。请问,这个情况属于限制出境的还是可以继续办理的?
五年多前冒用他人身份办理港澳通行证往返香港四次。五年多后被查出。会受到什么处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