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买了几天的电车在地下车库丢失了,监控也看到我是停在车库了,也监控到有可疑的人将我的车骑走了,我也报案了,小区保安物业说他们没有责任,物业年交几千块钱的管理费,他们管理什么,车丢失了谁有责任
我在物业车库丢失电动车一部,物业管理的模式是30元每月有上锁管理并且有主副卡,主卡挂车上副卡由车主拿,提车时将副卡给管理人员拿车现在副卡在我手上去拿车却没有车了,找到物业物业给予的答复是不给予赔偿,原因是1:我交的车辆管理费用在2010.05.24到期没有再续交(我是在2010.02.24连续交3个月的中间骑车次数不多5/6/
2月2日,大年三十那天中午发现存在小区地下车库的电动车丢了,车库管理人说是我4.5天前骑走的,一直没骑回来,但那几天我都上班,根本没时间骑。1月23日,我对象最后一回骑车,已经存回车库。找物业,物业随后就报警,警察来了解情况,因车库无摄像系统,电动车出入也没相应管理,警察也无能为力,只能尽量帮忙找被偷的车,
4月24号,中午12点到晚21点期间,我的电瓶车放在车库里被盗。本小区有好几个车库,有的车库有专人看管,还有监控,而我在的车库没人看管也没有监控。但是缴的费用是一样的。一个多月前,在同一车库,我爱人的电瓶被盗,我已同物业交涉,告知他们要安监控,但他们却末采纳。现在仅短短一个月时间车子又被盗,请问物业有赔偿
我的电动车在小区物业车库充电,充电器丢失,找物业赔偿,物业以我充电时候没有告诉门卫让其代看管充电器,车辆丢失负责,充电器概不负责,拒赔。而物业并未告诉住户充电时要告知门卫,我每月都按时向物业缴纳11元(存车加充电)车辆管理费,物业给业主提供了充电的场所,并收取了费用,属盈利性质,我和物业形成了管理合同
2010年四月我的自行车在小区车库丢失,物业没有人出面协调处理,同年七月一辆电动车又在车库丢失,2011年四月又丢失一辆,三次我都报案派出所都有记录,这期间物业始终没有出面协调。请问物业有没有责任
6月5日中午大概在12点20左右时把车放到地下车库,已经锁好。下午五点左右时准备出门发现车没了。找物业,物业说他们一点责任都没有,因为是新小区,只开放了北门,大门的监控探头是坏的,我无法调出当时的监控录像,我想知道物业到底有没有责任?(因为是刚买的两个月的新车)
我的电瓶车是今年2月份买的,放在楼下的大型车库里,每月12元有人看管。但是9月23日早上取车,发现车不见了。去保安室调取监控,没有看见车子推出去。保安说话不讲理,说我没有把车推进去,不实事求是。我怎么与看车人解决这个事情?谢谢
我是呼伦贝尔牙克石林业局的一名知青,我的知青档案在林业局档案室存放着,但档案丢失了,听说是有一年档案室着火了使一部分档案丢了。现缴不了养老金,我该怎么办?档案除了林业局有以外,别的地方还有存档吗?怎么查阅?谢谢我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