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户主死亡,老房子(石库门公共租赁房)房票本上只有原户主一个人的名字,户口本上有外地知青回沪的女儿一家,我父亲一家(两人为兄妹关系)。 原户主女儿全家回沪时约99年,以无房和照顾老人至今住在老房子里,(但是外面借了一间房子给她女儿住,我最近已肯定确认借的房子已于01年以她老公的名字买下) 我们一家一直住在我母亲娘家的房子(已于92年动迁入公房,后户口在老人的指示下迁入老房子) 现在老人已去世,女儿提出要做户主和承租人,理由是: 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 (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原承租人的父母; (四)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我想问的是:1.她做户主的理由是否充分;我父亲是否也有申请做户主和承租人的权利。 2.户主和承租人如协商不通过的话,是否像她所说的4条就可以单方面申请更改户主和承租人。 3.我们一家已经动迁过一次,户口现迁到老房子后如有动迁是否还有分得的可能,如无的话我父亲做到户主是否有所区别。
我的状况:父亲是原承租人现已过世,母亲有精神病(三级残疾人证),母亲有一定的行为能力,我是唯一的独生子女,一共两套房屋 问一:如果按我是我母亲监护人办理过户,房屋是不是不可以买卖(前题是有两套房的情况下),而且等到母亲过世的时候是不是还得再办理一次母亲死亡过户的公证,还得开据母亲父母也就是姥姥,姥爷的相关死亡公证
夫妻离婚,有两处房产,法院判一房屋为女方,该房屋的承租人是女方,户口有男方和女方两人(男方为户主)。但是判决的时候没有涉及户口问题。在离婚后男方把判给自己的另一出房屋卖了,现在以户口没有地方落为名,不肯把户口迁出判给女放的房屋。咨询法院,法院说这个没有办法管。 1. 请问这房子现在怎么操作?如何把男方
属房管所的平房拆迁,公公是承租人有户口的儿媳能否得到补偿。现承租人已回迁,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儿媳如何主张居住或得到补偿的权利。
公产房我奶奶的名字,奶奶父亲都已经去世,现在户口上只有我,家里没有一点争议,现在想把承租人名字改成我
律师你好,我在哈尔滨道外有一处公产房,承租人的名字是我奶奶,原来这个房子户口上有我奶,我爸,和我三个人。现在我奶奶和我爸都相继去世了。这个户口上只有我了。我想把房子的承租人改成我的名字。房管所的人告诉我要走置换,要收百分之八的手续费。理由是祖孙之间不能延续承租权。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吗? 另外,在03年
离婚后,男方承租人做使用权房动迁,同户口的前妻和女儿有权获得动迁利益么?
1、上海城隍庙老房子,是公房使用权房 2、2002年离婚,离婚调解书只说女方携女儿把户口迁走(没说其他人),但一直没有迁走 3、女儿在2009年领结婚证后,获得父亲同意后将女儿丈夫户口迁入 4、户口本现有男方、男方姐姐、男方姐姐大女儿、男方姐姐大女儿的儿子、女方母亲、女儿、女儿丈夫。 如果动迁,女方能有动迁利
我哥是在10年10月在上海奉贤车祸去世,我哥现在户口是江苏省泰兴市农村户口,但在上海已工作满一年以上,想问这样能享受上海市城镇户口赔偿吗?
石门二路说不需要户主可以报,但江宁路派出所说不可以报,一定要产生新户主,才能报,到底是怎么样的??? 我们是石门二路的 为什么两个派出所会不一样? 有统一政策吗?
户主再婚,其户口内其他成员的户口问题。 比如户主是父亲,他与母亲离了婚,二婚生了个儿子,那么这个户口问题应该是怎么处理? 再请问,那他有权让我们迁出么?
城镇非农户口,想在农村“买”一块果园,果园是退耕还林的山坡地,据说是生产队时分的地,没有手续证照。想合法的将地“买”下来,问题: 一、村集体出的证明,证明该地的四至及所有人及期限,有效吗? 二、公务员、教师身份可以承租吗? 三、承租期限可以是永久的吗? 四、和农户签承租协议,必须报村集体备案吗?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