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山主自己都不知道他家的山被列为国家保护区好像是建什么生态公园)砍了树,我爸有采伐许可证,但此山不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而且砍了多少我也不清楚,现在砍树的事给县长发现了,被砍的树全部没收了,要我爸交罚款18000,好像还说坐牢什么的,我想问的是山主有没有责任?那回过头来他还要我爸爸赔他的树钱呢? 刚打电话回家我妈说的,他们都挺急的,我却无能为力,所以想请教下,谢谢!
2002年张三因为欠李四的债,把自己的山场和林木以12000元抵押给了李四,后张三外出一直未归,(李四没有林权证,当时抵押的时候在几个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签了协议),今年李四把张三山上的树以34000元卖给了王五,王五未办砍伐手续全部砍伐后被森林公安局发现,王五构成滥伐林木罪,事发后李四称将34000元返回,那李四是否也
哥造房找人买木材,别人未办砍伐证,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于伐树,用劳动工钱座抵部分木材款;木材材积大药四方,林业工作人员以蓄积计算就有十几个方。并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滥伐林木罪》监视居住,该案以移交检查院。哥实属牵连!请问哥会受到何种处罚?怎样才能尽量减轻责任?
责任田砍伐树木多少棵才可构成滥伐林木罪?农村人不知道砍伐自己家地里的树木到底犯法不?应该怎样砍伐?想知道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或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