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现在楼价太高,我们打工仔无法承受。但又将在成家,如果购买集资楼成为二手业主,如日后遇到拆迁是否有赔尝?
房子是原房主单位80年代组织员工集资建的,承诺房屋建成后每户以租赁方式入住,每月交纳房租,三年后退还集资款,房屋的一切维护由原房主单位负责。但后来未收房租,集资款也未退还,也没有负责任何的维护(后更换损坏供电线路,供水,及房屋的维修等所有费用都是个人出的)。我们购买时只签定了一份协议书,没有房产证。现在
大业主为国有企业,大业主将旧厂房将旗下物业给予一家上市房地产公司承包,物业由房地产公司开发管理以及经营出租第三方作为收益,我与房地产公司签署4年租赁合同,刚成功签署合同,并开始购买装修材料以及进行装修到一半,就遇到政府征收这块地和厂房作为市政工程河涌工程改造使用,作为承租方是否应该得到合理赔偿?补偿
律师你好,1993年我像当时的村委在国道边购买宅基地8间,盖成了楼房,我在村里本身也有一套房子,08年的时候我们这边因煤矿开采地下煤而集体拆迁,政府只赔偿房子俺每平方多少钱。和3间宅基地,3间宅基地当时的说法是,4个人就给你3间宅基地5个人就给你4间,后来我去镇里想找回当时购买村委的那8间宅基地的时候,镇里给予的
我家原来房屋因开发拆迁与开发商签订相应还房协议,现收房时,开发商提出,我们原有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上面土地性质为划拨。现要我们自己补交土地使用金。我们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上未涉及与这相关的条款说明,仅仅是提到要我们提供国土证等原件并配合办理,如因配合不及时造成办证的延误由我们承担。
小区地下车库因漏水原因,业主下楼查看,因未购买地下车库,在地下车库旁摔倒,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
小区地下车库因漏水原因,业主下楼查看,因未购买地下车库,在地下车库旁摔倒,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
吉林省前郭县供热管理处,在2006年以购买煤炭为由,向职工集资,以每年一分二利息集资,头几年还给利息,但是到08年到现在本金不给,利息也不给,单位职工向上级反映,没有一个地方受理,起诉到法院,法院以政府行为,不予立案,向上一级政府松原市政府反映,也没有管的,说,这个钱可以不给,我们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律
两个月前买的二手房,入住后未进行任何整修。昨天楼下说厕所位置渗水,并提到一手业主装修时,种下的祸根,已有渗水问题,然后到了二手业主,也没有解决。 请问,我现在作为三手业主,有整修的义务吗?或者费用是否应该由之前的二手业主支付?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二手业主未提及此情况。 真是做了冤大头,楼下前面
我家20年前从农村购买了一块土地,只有一张发票,现在我想在上面盖房子,请问。如日后动迁,能获得赔偿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