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在外打工,于2010年3月31日,老乡和别人发生打架事件,应老乡的电话邀请,匆匆赶到打架现场,与其对方产生打架,当时对方还持有凶器,我哥被其持刀人刺伤,伤势不严重,在医院缝2针。之后被警察抓获,我想请问下,对于这样的事情,法院应该如何判决?谢谢各位老师!
一天晚上有四人一起去溜冰场,因有一个人过来枪走这四人其中一个的马子故这四人和这一人发生斗殴,然而这四人中的一人不幸被这一个过来枪走他们马子的人给捅死,请问这三人和捅死人的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公民之间因打架斗殴,一方有伤害事实且能够证明另一方参与斗殴,而另一方拒不承认,法院也难以收集到其他证
公民之间因打架斗殴,一方有轻伤害事实且能够证明另一方参与斗殴,而另一方拒不承认,法院也难以收集到其他证据,在排除自伤和伪诈伤情的情况下,可推定对方为侵害人并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在推定的情况下,侵害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2011年7月的一天中午, 我和我朋友在网吧上网 ,后来来了四个我以前在一起上班的同事,(以前是现在不是而且以前还发生过矛盾)接着他们就把我和我朋友拉到外面说话,没说几句他们就动手了 而且是对方先动手打人的, 后来我也还手了,可是我势单力薄 被网吧的老板扯开了,后来我也想过马上报警的,可我朋友说没用的这点小事人
酒后因小事打架斗殴,双方都有责任,对方脸部受外伤,不是很严重,我方已答应调解并承担对方医药费及误工费,但对方是政府官员,要求赔偿8万元,请问我们应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打架起因是邻居家的人在先,他们用砖头砸伤了我的家人,我们并没有砸伤他们,可是他们却借着自己在扒我家房子时自己砸到了脚,脚受伤了来污蔑我们说是我爸砸伤了,结果他们造成的是轻伤,而我们是轻微伤,他们显然比我们的重,对于这样不讲理的人我们该怎么处理?
打架起因是邻居家的人在先,他们用砖头砸伤了我的家人,我们并没有砸伤他们,可是他们却借着自己在扒我家房子时自己砸到了脚,脚受伤了来污蔑我们说是我爸砸伤了,结果他们造成的是轻伤,而我们是轻微伤,他们显然比我们的重,对于这样不讲理的人我们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