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由于购房需要,本人到民政局开具了单身证明。但证明内容中写:兹证明2011-6-10至2011-11-16本人没在此区域内有婚姻登记记录。请问为何要写上这个时间段呢。这样上交易所交税时会有什么问题吗。谢谢
注意:是办理抵押登记需要的单身证明的有效期,我是7月22日办的。打市南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客服说是15天有效期???我问同事说3个月,好烦人啊!我马上过期了,又得请假办吗???
具体情况:2008年10月本人未婚,在乌市和他人合资按揭购房一套,户口在老家;2009年12月户口迁到乌市;2010年5月在乌市登记结婚领取的结婚证;现在因本人工作繁忙,需要委托合资人全权处理该房产相关事宜,公证委托时,公证员要求出具2008年10月的未婚证明,请问我的这种情况应该在哪里开证明? 还有 需要我本人去吗?别人
我母亲有套房,现要出售,需要单证明,但情况有点特殊: 1、我母亲户籍浙江乐清,大概是2002年左右的时间在新疆昌吉,通过法院强制离婚。 2、她手上持有一张当时的有效证明,但拿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说,已经过期,无效,需开有效的证明。 3、去离婚所在地法院,人家说,开不了证明,当时开的证明完全有效,但实际是
男友买套房子已付清首付,并办理单身证明,户主是男友一人,结婚前后我们一起偿还贷款,婚后是属夫妻共同财
男友买套房子已付清首付,并办理单身证明,户主是男友一人,结婚前后我们一起偿还贷款,婚后是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本人男性,1992年11月28日出生。现在要在大马注册结婚,所以需要单身证明,才可以到马来西亚注册。但是到县上,有关部门说因为年龄不到21,所以不可以给我开。请问我要如何才可以拿到单身证明。不到21真的不可以那单身证明书吗,要是我需呀单身证明来买房子呢,为什么他们不开给我?
我是在重庆登记结婚,及登记离婚的。户口在北京,因一直在重庆工作,需要在重庆买房,请问这种情况单身证明怎么开,在哪里开?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可以正常贷款买房吗?
我从朋友那里买的房子,当时朋友给卖房子的经理5000元钱,经理说以后的事他就办理了不用我的朋友操心了,结果事情办的过户事人家需要我朋友的单身证明,可他就不去开,他说经理收他的5000元钱时说不用他操心了,现在又要他去开单身证明,他不愿意,要不就退给他5000元他就去开,人家经理现在被调走了,新经理不管那事,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