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住在山东省一个村里,家里有块果园,这个果园是村里大队分给个人的果园,有30年使用权,到去年为止还有20年使用权。 去年因为各种原因将果园卖给了同村一个人,卖的时候只签了个私人字据作为买卖证明,并没有在村里正式的出具买卖合同。 现在因为政府要修铁路,正好经过这块果园,牵扯到土地赔偿金的
我们村现在出现一种现象,土地越来越少了,农民基本上没有什么耕地,大部分都被本村的村干部租出去或变为宅基地卖出去,而在买卖和租凭的过程中村民很少人知道这些信息。对于这种现象,这些村干部的做法是否得当,有什么法律依据。又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阻止他们这种行为。现在的感觉就是谁是村干部,村里的土地就是谁的,完
以下是土地承包的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赵某 乙方:熊某 证明人:陈某、张某 经双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土地68亩。乙方承包年限为终身所有。承包费是10万元整,在种地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一方违约,应给对方5万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双方从即日起生效。 付款方式:2006年付5万元,200
假设三人A:问题咨询人(我) B:想买土地建房的人 C:想买土地人的妹妹,在政府工作 A家里的土地种的树,非空地 B已经和别人私下交易把土地买下来了,但是土地正好在A家土地的旁边,因为B的妹妹C在政府工作,建造房子审批手续很简单,然后B到A家协商买下那些土地,但是A不肯。C出面到A家来协商,现在迫于压力,想咨询
1997年审批了75个平方,地基未落实,后把审批表格转让他人,而他方现在刚动工建房,而我方1998年又买了2间老房,现想老房拆建该怎么办?
1997年审批了75平方,但地基未落实,后把审批表转让他人,1998年我方又买了2间老房,而他方今年才建房,我方又想老房拆建,可以吗?如果我方受到建房影响,可以收回土地或者其他更好办法吗?
我家有一处农村自建住宅(两座)和一批自留地、包产地和山林,2009年被父亲卖给了别村的一户韦姓人家。合同约定:其中一座房屋连同大部分自留地、包产地和山林卖给韦家,另一座房屋和少部分土地留作父母养老用,并明确这部分我家有使用权,直到父母去世。 现在的情况是:父亲去年去世,母亲经营自留的部分房屋和土地,但是
现在有人来买我们家的土地建房,买地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我们家是不想卖土地的,但是这人缠着我们要把土地卖给他,我知道私自卖土地是犯法的,但是他现在通过关系能够把买去的土地批成建房用地,请问我可以买土地吗?
我们生产队关于买卖钱分配时,男方结婚生,老婆户口不在我们生产队的,后照常分配钱。女方结婚后,户口在本生产队,女婿户口不在我们生产队,他们说没有。我国男女平等互利,同样是独生子女,为什么生女的家庭得不到同样分配,请律师老师帮助我这样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