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私营公司的一名主管会计,我在2011年3月20日向公司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到4月20日仍然没有安排新的会计与我交接工作,并在昨天告诉我说4月22日来人和我交接,我想请问您公司应该在我交接的当天给我发放4月份的22天的工资对吗?
我于2008年10月,2009年10月连续两次签订一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2010年10月25日到期,开始公司不答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4月收到公司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但是不同意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同时合同签订的日期是从2010年10月开始,我表示拒签合同。我如果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是从2010年10月26日
因为之前的出纳已经一年了都没跟我办交接手续,单位就调离其到别的部门,现我觉得没办法做下去,也由于家庭原因不能在这个单位工作了,我是5月19日口头上跟领导说我要辞职,没有书面写辞职报告,这样我什么时候可以离职呢?我需要进行交接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需提前多久通知?工资应什么时候结?我们公司一般是每月15号发上月1-30日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需提前多久通知?工资应什么时候结?我们公司一般是每月15号发上月1-30日工资的 辞职满一个月了,是不是要办离职手续?
离职后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工作的话 是否有薪资 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具体到什么时候终止?
我6月8日提出离职申请 离职单上预计离职日期为7月1日 我想问下 7月1日我工作的话 是否有薪资?当天的劳动关系是否存在?7月2号办理物品财务等一系列手续 这样做可以吗?劳动关系的终止这个概念怎样理解?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离职单申请单上的离职日期为1号 而我实际办理离职手续的日期为2号 那么终止劳动关系的日期是1号还是
离职的前一段时间,拷贝了一部分资料,个人认为不涉及公司保密信息,主要是一些技术类的,其他公司用的都是一样的东西,不包括配方啊,客户啊,报价啊等保密信息,公司要对我进行调查,我该怎么办
我是高中毕业生,暑期在一家健身房打暑假短期工。当时并未签合同。干满一月后离职不干了,当初说好是暑假学生短期工不拖欠工资。可后来离职后就说三月后在发工资。我是6月26日离职。说是要到10月15日开支。工资的开支方法是每月15日开支,开支时开的是上月1号-30号。请问究竟是有没有这条规定。 到底是什么时候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