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盖好了,避免将来出现纠纷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2.本来约定双方出人挑费自负,共同完成三分之一后对方谁都不来了(自然也不会产生挑费了)都是我老公每天开车早去晚归的,挑费自然是一家出的,那辛苦就别说了。这样不对等的付出可以用适当增加份额的方式弥补吗?
我是北京城镇户口,我二哥是北京怀柔(农业户口),二哥他无儿女无老婆,要把宅基地通过公证处正规手续公正,让我继承,这样我就可以继承了吗?等我二哥死了以后,村里的宅基地就归我所有了吗?大队什么的还能干涉吗?需要在做那些手续?
我小时候母亲在农村申请了宅基地,建了房屋,后来因为他们夫妻感情不好,怕发生变故,于是在2000年底将她的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更名到我的名下,并且原来1992年发的老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对土地的用途上说的是“住宅”,而更名到我的名下后变成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并且用途栏里填写的是住宅,但是使用权
农村居民转为城市户口,原其农村宅基地怎样处理?该宅基地并未建房
原为农村户口,申请有一处宅基地,但因经济问题并未建房。后改为城市户口,未再管理宅基地。现市区规划,我还弄否拥有该宅基地? 请把法律条款给我列一下,谢谢
我老公出生在农村,经过努力考入大学后分配在城市工作并结婚生子,老家中的宅基地都分于其他几个兄弟却无我老公一份,理由是我老公进入了城市工作,土地改革后已没有他的责任田,而宅基地是跟随责任田人均分配来制定的为由,所以以前的老宅包括后期家里为他们娶亲所盖的房屋都没有我老公的份,他们说的有道理吗?
事情这样的;我家有个地基手续.但没有盖房 .可庄里有个不错人说应付土地的检查说:应付一下检查 .就拿去了,可没想到他和大队勾着 ,在09年12月 ,土地使用者的姓名没改, 他把土地使用证的登记表添了,图也画了自己的,两个邻居写成了别人,手印也是他们自己私自按的,起了一个红本的集体使用证,昨天我们才知道,可他
如果一户家庭丈夫和女儿是居民户口,妻子是农村户口,并在城市里已有一处房子,那么是否能在农村批宅基地
如果一户家庭丈夫和女儿是居民户口,妻子是农村户口,并在城市里已有一处房子,那么是否能在农村批宅基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城市户口的居民能否在农村盖房的问题。前几年在老家买了块地,那块土地是农村的宅基地(并非农用耕地)。根据当地的规定,这样的农村住宅用地是不能够办理房产证的。所以当时买下这块地的时候,只有书面的购地收据。现在我想在土地上盖房,又怕没有房产证,到时法律上不予认可,把土地收回。加上我
你好我在城市工作,在农村有一所祖上遗留的宅基地,建有住房,住房是我所建。宅基证是我哥替我办理的。当时
你好我在城市工作,在农村有一所祖上遗留的宅基地,建有住房,住房是我所建。宅基证是我哥替我办理的。当时是我的名字。现在我无意中发现他把名字改为他自己的了。但我并不知道,也未经过我的同意。请问更名是否有效?我该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