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弟弟家的小宝宝,2011年9月14日出生,在45天检查出来有先天性心脏病,肺动脉血管狭窄,但是之前在我们这里的妇幼保健医院检查,一直都说蛮好的,就是宝宝有点小,没有什么异常,生下来后,宝宝哭闹时有嘴唇发紫的现象,去扬州一家医院检查出有先天性心脏病,当时医生建议在大点复查,假如病属实,36个月可以去大医院手术,但是在小宝宝60天的时候就不行了,抢救无效死亡,为什么这么严重的,致命的病在孕前检查中不能发现,先天性心脏病属于孕前检查的范围吗,跪求答案,
我的姐姐在刨腹前一天检测出婴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现在急需把婴儿做掉 请问这方面医院以前没检测出 他们应该负全部责任吗
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结论 右心室增大 肺动脉瓣前向血流加速(考虑肺动脉狭窄) 肺动脉瓣返流(轻量) 三尖瓣返流(轻量)
我现在心情非常的沉痛,我的兄弟如果没有进医院治疗现在还能在我面前出现。 当我们进医院的时候,医院的医生说这个孩子的手术没办法做他们医院做不了,后来主任医生说他做这样的手术多了,有很大把握,并且病情越早治疗越好,我们犹豫的时候主任医师说不要听他们医生的,我是主刀我能有几成的把握...... 我的小兄弟没有下
事先不知道对方患有心脏病,结婚后才知道,是否能够以对方患病并隐瞒为理由提出离婚?
我今年25了以前有先天性心脏病,小时候家里穷没钱治所以一旦误到了25岁了我想通过社会保险这块把我的病治好。 我想问一下我可以投保险吗谢谢?犯规吗?触犯法律吗?就像变性欺诈了 谢谢!
题上。要不要参加学校举行的考试属不属于学生的权力范围?学生能否拒绝参加学校的考试吗?有没有什么法律支撑?具体详细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