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乡市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假举报造成东山村一组五村民被湘乡市公安局错误刑拘一事
我们是湖南省湘乡市东山办事处东山村一组村民。东山办事处(原东山公社)于1971年在我组兴建了一个占地面积3亩左右的卫生院,1997年起东山卫生院一直破烂荒废至今,后我组村民在内种菜、杀猪、堆放杂物等。 2010年12月,湘乡市东山卫生院突然要在原址上新建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过与小部分村民协商(村委会几名成员,选举是通过200元一张票利诱村民投票),达成了一个不合理的协议。但大部分村民集体反对,在此情况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行在原址施工。使全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集体反对,要求其办理好一切征地、国土等相关手续才能合法施工。经过我组村民多次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后两次拿出印有湘乡市国土管理局公章的国有土地证,就是这在同一时间先后发放的国有土地证,内容格式相同,字迹与公章不同,使村民更加怀疑,然后在施工中造成两村民治安拘留各10天,还有两人各拘留1天,多位村民受伤等,迫使我组村民走法律途径,聘请了龙城法律服务所的周绍武(已收取了我组村民的代理费)进入行政诉讼。在此情况下,卫生院拜托原东山办事处义务调解员王海威(李世宏书记亲自任命)邀请司法机构法律工作者周绍武作见证,由双方自愿协商见证人签字,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周绍武执笔签订了三份调解协议书(笔、纸、印泥等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己带来的,茶座费用是卫生院买的单)。 事隔数月社区卫生院已竣工,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然于2011年10月18日向湘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假举报,于2011年10月28日使我组五位村民被刑事拘留至今,以敲诈勒索罪拘捕。 东山村一组村民五人于2011年10月28日凌晨4点被一群没有理由,没有证据,没有持证件,来历不明的穿制服的人撬门入室,强行抓人。但是惊慌中询问为何抓人,他们都说不知道,说上午有通知给我们。可是过了三天多了,也没有任何的通知。我们找遍了所有的地方,派出所,东山办事处,村委书记家等,才得知是因为几个月前已经由卫生院和东山一组村名自愿协商,由卫生院邀请龙城法律服务所周邵武、东山村王海威作证,签字的卫生院对一组村民因未完善征购土地手续所造成的误工,以及先前拘留村民4人进行精神、经济、误工赔偿费用问题,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我们对这种说法大为惊讶,当时处理的结果得到了湘乡市市委书记的高度评价和认可:“既和谐,又维权”。有这样的合法依据为什么还能违法抓人呢? 如今已经过去20多天了,还不能让家属进行探视。其中还有一个背景是,最近政府与开发商联合,准备在东山村一组进行征地。 希望律师可以给我们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我想咨询下关于如何办理准迁证的问题:我的户口因婚迁迁到了云和,后来因双方无法相处,经法院判决离婚,由于我户口当时没有地方可以落户,至今仍放在前夫那边,如今我重新组织了家庭,我想把户口从云和迁出,落户到现今家庭的户口中,请问向我这种情况去云和办理迁户口需要提交哪些相关材料才能给予办理?还有就是如果不是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没有刑拘就直接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受害人是否可以向公安局提出对嫌疑人实施刑拘关押的申诉。
我是刚毕业开始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毕业以后我把档案转到了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现在经过自己努力考上了公务员,因为一系列原因,单位要求我们自己提档案。我现在托人拿调档函去提我的档案,人才服务中心说要2000提档费。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如果违法,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一被告:工商局市场服务中心(已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08)95号文件规定与其主管部门工商局脱钩 ,不再隶属于工商局,而新市场服务中心是依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09)15号文件新成立单位,隶属于 县商务局,因此,原工商局市场服务中心已不复存在) 二被告: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与市场服务中心脱钩,所以他也脱
我是在淘宝上做生意的·我曾代理匡威品牌鞋~·我在河源·供应商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介绍的!也是我朋友同在广州的一间学校里! 所以我信任这个供应商·· 之前,我和他曾经成功交易过1次·· 前段时间他向我借钱,我信任他,所以先借给他204元·后来他说他叫他妈妈会在第二天打回我300元,因此还有多·叫我帮他冲着Q币
我父亲去了, 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牙科,到那大夫说让把那牙拔了就行。拔完之后脸总一个月,听朋友说这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区卫生局 局长家里开的, 那个牙科大夫 无证行医。请问这家属于非法行医么, 后来院长说,以赔钱方式解决,向这种情况他们应该 陪我们多少还是有别的解决方案么
尊敬的法律专家:您好!我司现自筹资金购买了一宗土地,准备建一所卫生服务中心。当地建设局要求我司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各项均走招投标流程。但我司多方了解到的是只需主体工程(施工)走招投标流程,其它可以作委托即可。现求助于您,请赐教,我司的项目是否需要全程走招投标流程。急盼回复!十二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