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人事,公司员工是22天制,按劳动法,但是办公室确是26天制拿3月薪而且晚上还要加班!这样有触犯到劳动法吗?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2010年9月帮现在的老板组建了现在的这家工厂,工厂组建后,当时谈的工资是月薪8K外加每年年终的20%的分红,由于定单的问题,公司老板将我安排做业务总监,现由于企业生产管理的问题,一直亏损,公司决定从2011年6月对我薪资架构做了调整,由原来的月薪8K外加每年年终的20%的分红调整为月薪4K外加业
我是外地人,在东莞一工厂打工,与公司签合同时约定工资是1100元/月,平时发工资是基本工资1100,加班费390.岗位津贴450,绩效工资160元再扣生活费,扣社保费。那我产假期间应该发多少工资给我?
7月18号我写了职工书,但要到8月18号才正式离职 7月20号-8月6 工伤住院 公司支付了医疗费用 8月底副总说会给我结算7月8月的工资给我(我和公司说好了3000的月薪),等保险算好了工资在一起打给我,9月15号保险赔偿已经打入我账户,但工资却没有,我打电话过去问,但是副总却让我去找总经理谈,我想知道公司会按3000的 月薪
十一期间公司规定每个人需要1到3号任选一天上班,但是告诉我们,没有转为正式员工的人没有三倍工资,这样是允许的吗?我们也都是签署过劳动合同的,(转正期为三个月的)
我们是个人私企,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每周休息一天,国家的公休是周几啊? 这种情况下有没有薪资补贴? 还有就是我们工资从不按正常发放,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在十一期间,我们只放了两天,周日需要安排补休吗?三号是不是需要三倍工资,还有就是四号到七号工资应该怎么算?
我公司给我们的基本工资是1000, 考核是200元(还不一定完全可以拿全部到) 加班(六、日*1.5倍,节假2倍) 全勤50 住房100 生产奖(货多的时候才有奖,没有货的时候没有奖),一个月是休两天,每天工作8小时,平时加班是10元一个小时,这样合理吗?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我公司近期,因金融危机影响,公司决定放假(或者说休息),放假期限不定,什么时候有订单,公司将电话通知员工上班,请问在此放假期间,员工的薪资及保险是否按照工资最低标准发放?这种无期限的放假,员工将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