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x人共有林地13亩,我一亩,他12亩,山地东西走向,我林地靠东1亩,他靠我林地向西12亩,我俩家林地中间没有明确山界,我在大约1亩林地之内砍了6棵树木为老人做棺木,x人向林业派出所告我砍了他的树木,在没明确山界之前,林业派出所有权利没收我的树木吗?有权对我进行处罚吗?(自己用的树木不用办采伐证)
我家2008年领到了林权证,可是邻居2009年也申请到了林权证,并且把我家已经确权的林地划去了一半,要我家把林地让出,林权证是同一单位发放的,只是经手人不同。请问律师法律上,这事在法律上该怎么解决?谢谢!
我与1992年在村委会的委托下投资为村里挖鱼池修了一条小路。当时村里说使用权归我。我就在路边种树鱼池养鱼。现在大树需更新,某村民说他有这地方的林权证(82年的)不让我种,还把树木给毁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没有协议,现在有老村委会的证人。
本村历代祖先耕作的山地,曾在1964年由两大队重新划定了山界线,并签订的《协议书》,在广东省1978年出版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上亦能反应出我村的山界范围,之后一直按界线耕作,直到2005年,一大队的一村以《协议书》表述不清提起纠纷,协商后以《协议书》为依据提交森林调处进行处理,但森林调处办断章取义、胡乱判决,把原属于
我家于1987年农转非后,93年把老房卖掉迁到本县城居住,95年我爷爷去世后就把土地和山林由买我房子的主人带管。但现在他有了2008年的我家的土地和林权证,我家只有82年的土地及林权证,我家的土地及林权还是我的吗?
我方向人民政府提交一份林权争议申诉书,现已受理.(现在因对方对此处林木进行经济利用,我方要求政府对其制止。现政府下来调解说这不属于林权纠纷,因为对方有林权证。政府只能建议对方停止。 ) 请问这属于林权纠纷吗?有关部门不能强制对方停止对此处林木施工利用吗?
您好,我是安徽宁国市人。近期一家集团公司要租用我们家(小组)部分山地。为这事其它小组成员提出林地归生产队集体所有。我们都有林权证的。理由是林地在分到户时没有详细档案。听老人说是当时分山时我们小组的人最多,可烟火山(砍柴用)最少,当时队长就口头说明把现有的山场(约40目)归我们小组所有。我们以经营30多年
我家住在遵义市正安县格林镇风光村鱼塘组,我们这里修电站,涉及到征地问题,征地范围属于三家共有,单另外两家在我家没有在场的情况下私下与征地方签订了赔偿协议,但是征地方还没有付钱给另外两家,这时候我家发现了这个问题,我想咨询下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说明:三家都没有证据证明林地的所有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