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向我借了50万,我想起诉他并查封他的房产。但他还向别人借了很多钱,而且他的房子是按揭买的,只付了首付,银行的钱还没还清。如果我赶在其他的债权人之前起诉的话,剩余的部分可以归还给我吗?其他的债权人也有权按比例分吗?
原本法院判当事人一个月内归还债务,但是当事人没有归还就死了,后来向法院申请当事人继承人替他归还,申请执行的申请书已经交到法院,但是法院没有答复,怎么办
被告欠我钱,有欠条,经过法院调节,欠款分为三期还完,如有一期未还,就视为全部到期,现在第一期时间已经过了,我要是像法院申请,法院会怎么判呢?请给予详细讲解 被告有工作,每月都有工资和奖金,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会不会冻结他的全部帐户来还我的钱?
09年买房子,房钱不够,中介公司找了个垫资方,中间还了一小部分,现在他把我们给告了,,要求一次还清剩余的,我想问问,开庭如果去了,我们拿不出那么多,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因高利贷被告借条内容:兹有xxx向xxx借人民币肆万元整,大写(40000)。2010年8月24日还清,如到期未能偿还,按我很行同期货款得率4倍支会利息。 原告擅自将8月直接改为11月,请问此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借高利贷被告,本身这笔钱我已经还得差不多了,但对方死不承认,还把我告上法庭。还好我有录音,录音中他有亲口说出我有还款一万元和三个月的利息(9600元),而另三个月的利息他只是给予默认。一审判决中,法院也只给予采纳支持19600元,另一万多的利息因证据不足,不支持。请问如果我用电话通话记录和短信,以及每次的存
借款时,被上诉人预先从本金40000元中扣除了一个月的利息(3200元),实际付给上诉人的是36800元 判决书中,法院确以证据不足,不给予采纳,,这样做裁判公正吗?
谈恋爱时他用各种原因借的钱,后期发觉他同时还欠了很女生的钱,打了很多欠条,我现在有他给我写的部分欠款欠条,欠条上写明的按月还款,但到期了他并没还,我应该怎么办?他这种是诈骗么?他没有正式上班单位,也不是本地人,租的房子,具体地址也没有了,只有他的联系电话、姓名和身份证复印件,请问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