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租房协议,拿了一个大门钥匙,结果没租,钥匙没还回去,有法律问题吗
跟房东签了一份合租协议,协议签好了之后,房东留了一把大门钥匙给我,结果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离开当地没有租那个房子。房东追这要钥匙,那是一个合租房,里面还有其他租客,房东说丢了东西就找我,再不交要报警,结果钥匙被我弄丢了。请问,我违法了吗,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我家有一套房,没人住。就借出去了,借了有几年吧,后来我家因为一些事要要回我家的房。但是人家不给,我们就上法院告他,可是法院判的是等他有房就搬。现在问一下,还有上诉的必要吗?为什吗?
我10月底租满一年的房子到期了,当时也办了水电气结算,电气家具业都验收了,钥匙也交给房东了,但是押金没退给我,当时她说“最近手头有点紧,让我缓两天凭一年前得押金收据再退”,可是这都半个月了,还没退给我押金。 我现在手里有的书面证据是: 1、当初通过中介签的一份租房合同,上面有约定押金问题,而且我也是
跟人合租房间,没有签合同,那人比我早租,既不是二房东她也没有与房东签合同,每月租金都由她转账给房东,租房时,但承诺如果本人不想租了,只要把房转出去就行,但现在打算不组于我,这要求,合理吗?
我租房子,与养子签的合同,当时没告诉我此房是养父的房,合同写明。此房引起民事纠纷由房主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其父不让我住,我该怎么办,我想退房,房主说没钱,碰到一个骗子,有没有正式工作,要钱不给,我真苦恼。
您好,租房合同中关于发票的约定是这样的“乙方是否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之租金发票原件:□是,则租赁税由/(此处打了斜杠)方承担;□否。”请问现在乙方要求开发票的话,是否可以向乙方收一半的税款。
我租的房子是两室一厅与别人合租的,押一付三,每月1500.和同上没有说明要租的期限,只是说按季度付钱,不想租提前一个月给他通知。现在已经租了两个月多点,不想租了,给他打电话,他却以我们提前了27天给他通知而不是一个月为理由拒绝返还押金。我想问:这个是否能够成为不还我们押金的正当理由。还有,如果我们从通知日
我现在准备签订一份租房合同,里面涉及了关于提前退房的事宜,我是乙方,甲方是房东。这样的条款怎么确定的,我应该提前多久告知甲方,我是否要支付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是多少。比例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