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私闯民宅,有预谋持刀故意杀人未遂情况下,导致受害人受伤的
2011年4月份:戴家降价抢我家的草席生意,经过村委会调解。 2011年6月份:在白浪收购草席的时候,白浪的老人给我讲,“就说戴家说我收购草席收不到几天了” 。【他的这个话是什么意思】 2011年7月6日:凌晨2—3点钟我坝心铺子卷帘门被砸,已经报110被案。卷帘门多处变形。【不清楚是谁砸的】 2011年7月16日:晚上9点10分
白天持刀私入民宅杀人,杀人未遂,导致受害者轻伤可追究犯罪人员
2012年4月,一青年大白天持刀闯进民宅,扬言杀人全家,因受害者家人就一40多岁妇人在家,杀人未遂,导致妇女轻伤,损坏受害人财产。 另半小时后,因在上家没有发泄,又冲到因和本家有生意利益冲突的行家砍伤3人。 我想请问下,此男子构成犯罪没有?我们应该怎么办?
深夜私闯民宅,有预谋持刀故意杀人未遂情况下,导致受害人,险先丧命
深夜私闯民宅,有预谋持刀故意杀人未遂情况下,导致受害人,险先丧命,情节较严重者,应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外,应判几年,如果经济条件不好,得不到相应的赔偿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