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16岁的男孩,我当时骑着车经过XX市场时那边是一个三叉口两边均有斑马线,在我到了马路中间时突然有一位行人从左向右奔跑过来,我躲闪不急将她撞伤,送往医院治疗到现在医药费总花了将近7000元,交警要求我承担百分之6或7的医药费用,我觉得此事非常不合理,我并没过错,我正常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为何要我承担这么大
晚七点半左右 阴天下小雨 能见度低我以三到四十迈的速度 从南向北 正常行驶 我发现前方左侧双黄线上站着一个人 面向西侧(我判断此人是从东向西过马路 已过我的行驶路段面朝西站在双黄线上 注:此路段 无红绿灯 无斑马线)当我正常行驶时不知因什么原因此人突然向后倒退,倒退时已撞到我行驶车辆的左前方叶子板上(大灯偏左侧)
我驾车由南向北直行,行驶在靠近交通护栏的内快速道,速度40左右,行人由东向西横过马路准备坐出租车,(有目击证人证明)没有斑马线但我车的后方护栏被打开一个口子,由于躲闪不及,造成交通事故。行人骨折,请问这种情况责任如何划分?事发,我立即报警,将行人送到医院治疗,垫付了10000万费用,但医院预计整个费用需要3
机动车正常行驶在快车道行人横穿马路被撞将其撞死责任如何划分的
在晚上7点钟左右本人驾驶特2车行驶在本县迎宾大道突然一行人穿出在采取紧急制动后将其撞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请问机动车要承担多少责任
我车正常行驶中撞伤横穿马路的路人,此车道是双向4车道,发生地点无斑马线,已经报警,且我车保险,证照齐全。我车被暂扣,我方已经垫付医药费3000余元,且伤者只是皮外伤,但其意思是想额点钱。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我驾车由西向东直行,行驶在内车道,速度40左右,行人由北向南横过马路,(有视频证明)没有斑马线,由于躲闪不及,造成交通事故。行人骨折,请问这种情况责任如何划分?
我开车撞到横穿马路行人,现在行人在抢救可能康复的机会不大,在我没有违章的情况下这种责任通常怎么划分
我开车撞到横穿马路行人,现在行人在抢救可能康复的机会不大,在我没有违章的情况下这种责任通常怎么划分,交警责任书还没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