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04年自购住房一套,当时是首付20%我父母借款8万用于房子,然后在05年认识我先生,在06年年初我先生提出可以帮助我提前还清房屋贷款,但是由于我们没有领结婚证,所以他家人让我写了一张29万的借据,我欠我先生29万元,但是房产证只在我名下,然后在09年底我们卖掉这套房子获利100多万,但是借条一直还保留在他父母手里,所以我想咨询律师,假如我们离婚了,法院如何划分这个财产?是否是我归还借条上的29万,然后余下应该属于我本人所有?还是全部都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划分?
我是女方,婚前父母出房屋资金的50%,我贷款买了套房子,贷款期限5年,在婚前已经还贷了2年,婚后依旧是自己一人承担还贷的事宜,如果离婚,如何才能使这套房子归自己所有? 如果诉讼离婚,我应该准备哪些有利的证据呢?
尊敬的律师您好:在认识我妻子以前,我个人买的房子,并且是带着现金,一次性全额付款。后来认识了妻子,结婚两年以后,才取得的产权证,因妻子强烈要求在产权证也写上她的名字,所以现在产权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请问一:离婚后,这套房产怎么分割?二:我如何证明婚前买房时,是我个人一次性全额付款的(比如是购房合同,
你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从小在舅妈家生活,和几个表弟表妹一起长大,现在,舅舅和舅妈年事已高,和表哥表妹在外地一起生活,决定不再回老家生活,不久前,他们打电话给我(表哥表姐舅舅舅妈一家),说是想把原来在老家的老房子给我。但是现在的老房子在城中村,地理位置不错,但我是我是外地的,不是舅妈他们本村的,我
婚前男方出资支付房产首付并还贷,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名字,离婚时该房产是共同财产吗?离婚可以要求平分吗?谢谢解答~~
我家的房子地基是婚前批的,婚后我们把房子盖了起来,在房产登记时,我因为不了解批地基的情况,把登记表给了公爹,公爹填上了自己的名字,办成了他自己的房产证,现在我要求公爹把房子过户给我们夫妻,公爹不同意,我们该怎么办
我家的房子地基是婚前批的,婚后我们把房子盖了起来,在房产登记时,我因为不了解批地基的情况,把登记表给了公爹,公爹填上了自己的名字,办成了他自己的房产证,现在我要求公爹把房子过户给我们夫妻,公爹不同意,我们该怎么办
您好,情况如下:我与女友现已买房,首付15万,我付12万,女友3万,后期装修及家电12万,我方3万,女方9万。即房子至今花费27万,我出资15万,女方12万。但房产证过户的时候因为特殊原因只写了女方的名字。现在因为性格不合可能要卖房分手,请问在法律上房子属于谁?如果属于女方,我该怎么争取自己的那部分合法权益?谢谢
律师,你好,我现在人在西安,我在廊坊有一套房子,我想拿来做房产抵押贷款(想开个店),可是我现在没有固定工作,但是有收入,有还款能力,户主就是我本人,请问律师可以帮我办理贷款吗?
各位老师:您们好!首先感谢您的阅读,并殷切的希望得到各位专业人士指点。 我的咨询问题如下:我爷爷有三兄妹,一个姐姐(05年去世),一个哥哥(83岁)和我爷爷(80岁)。由于我爷爷的姐姐一生没有嫁娶,即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爷爷和他哥哥分别供养了他们姐姐一段时期,由于房屋拆迁,他姐姐留下一套拆迁安置房,但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