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4日晚上9点半,本队四个同事拉我去唱歌,我不想去,但是他们强求去,我抹不开面子,就陪他们去,在坐上车的时候,我男朋友过来喊我回去(我男朋友是另外一个队的,我们是一个公司,但不是一个队),他们5个发生口角,打了起来,其中一人因旧病,把脚崴了一下,现在在医院,医生说住几天院就没事了,我男朋友已经给了3500块钱的医药费,现在我们队的领导说,让他赔偿所有的医药费,那就相当于另外三个参与打架的就什么事情都没有啦。这种情况我跟我男朋友应该怎么做?
酗酒双方因为争执发生打架斗殴,且后动手的一方用刀将先动手的一方头部砍了两条约5厘米长的口子,现在已经治疗痊愈,未留下任何后遗症,而且未对受害人劳动能力造成影响,只是留下伤疤影响到其个人形象,请问这应该属于几级伤残啊?受害人声称法医鉴定为五级伤残是否合理?如何合理,赔偿按什么标准?另外这行为属于治安处罚
打架斗殴,至对方轻伤,已报警立案,如愿意承担医药费用,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嘛?会判故意伤害罪嘛? 已经取保候审,对方只是要求赔偿但不同意私了,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本人于2011年3月7日晚在在给朋友过生日是于其一人发生口角与对方动手,后来被朋友拉开,结果别人有追过来与我动手再次被拉开,在五分钟后此人有再次冲过来,之后于那人厮打,并未造成伤害只是皮外伤。之后那人又先是打电话威胁,后叫人找我但被我躲过去了,现在事过2周后他报了警,警察找到我 ,我该怎么处理
本人2011年9月30日晚在饭店与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和饭店老板发生争执被饭店老板的房东拦住,最后把饭店砸了一通,我朋友还拿饭店的板凳把房东砸了一下,现在人没有什么伤。地方派出所把我和我朋友拘留了到现在房东那边人找不见无法调节,派出所也一直不放人,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舅舅和他的朋友一共5人喝酒期间,有一个人来闹场被和我舅舅一起喝酒的3个人拉出去打伤后拖回屋里被打的人因疼痛不知道怎么的就把我舅舅的嘴巴用锋利的东西划破了一个口子,我舅舅在疼痛的同时就把被打的人推了一掌,事后被打的人就爬在地上不动在场的人就打了当地的派出所电话,打人的是我舅舅的领导和朋友就让我舅舅给派
我老公于10月份的某天中午外出吃饭时与一个同事打架,该同事头上缝了两针。然后对方就一直在家未上班,现在已经二十多天了,不知道其恢复情况如何(已经恢复了还是借故不上班)。公司做出的处理决定是罚款3000元+医药费+误工费。我想请教一下公司有没有权利对我老公做出处罚,还有处罚是否过重。谢谢马律师。
事情经过。我和朋友去唱歌。站在歌厅门口的一辆宝马车后面。聊天。这时过来一个男的。让我们离车远点。出口伤人。我们就发生口角了。之后他们扣了我们一个人不让走。我们4个人与他们10多个人发生冲突就动手打起来 。他们先动的手。我们虽然还手了。但是没对他们造成什么伤害。我这边2个轻伤。这件事。在法律上应该怎么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