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12月6日晚5时左右.和张发生口角后被周踢了一脚造成我小腿粉碎性骨折.去医院治疗期间周某一直没有朝面,三个月后经法医鉴定属轻伤害。当周某被刑拘后,派出所出面调解,给我八千元医疗费,让我不追究周某的刑事责任。周某就被释放出来了。也就没事了。 当时我的伤还没痊愈,就把问题解决了。我现在不知该怎么去讨个说法。
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妈同邻里发生争吵,那个人先动手用一个框来砸我妈妈,接着我妈妈用一把做饭的生锈的菜刀防卫那个人的第二次打击,在过程中我妈妈也没想过要伤人,但是结果给对方造成轻伤害。事后也超额赔偿了并达成和解,可是公安已经把案件交上去了,会走刑事案件程序吗?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妈妈应该怎么样辩护。。(1\
前几日在成都某影城看完电影后,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没注意到卫生间地面有一块木板略高于地面,正好踩在中间扭了下。当时以为只是普通的扭伤,(因为本人还年轻,25岁),后来被同学背回家,在家里躺到凌晨4点过的时候疼的无法忍受,就去骨科医院挂急诊,照片才知道是骨折了。 因为当时没有马上要求影城方面去医院检查,这
案情非常简单:受害者单方面无过错被门卫半夜闯入职工宿舍打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牙齿脱落3枚、断裂2枚,唇部伤口达3cm,影响正常说话、吃饭等正常活动,并因对方态度恶劣且是青岛当地人所以不敢再在原公司工作,不得已辞职,身体、精神、经济遭受重大创伤。 10年9月被打伤,当时就已经报警,为何到现在也没有判决?行
他先动手打的我,我老公才动手的。他的脸被我老公打伤了,而且他以前脸就是用钢板垫的,如果把他脸上的钢板打坏了算伤害吗?如果算伤害我要坚持不赔偿那法律怎么判。如果看到我的问题请快点回复好吗?
我单位是一家分包单位,工人在安装设备的施工过程中被施工现场内的一高空坠落物砸伤,伤情较为严重;与我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总包单位(即我单位的甲方单位)以自己工人自己负责等理由拒绝赔付医疗费用; 顺便问一句,如果上告,诸如律师费等费用是否可以由过错方承担!
我想咨询一下 我同人发生争执 对方是一个鼻咽癌晚期病人,拿刀朝我刺了过来,没刺中,我挥舞手臂的时候打到对方的眼镜,造成一道伤痕,去医院检查发现对方鼻梁骨断了,请问我会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