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老板携款逃跑,欠我购车款。另发现在此老板跑前把我的车抵债了,应该怎么办?此车发票合格证都在我手里。
1.债务人的户籍地在江苏盐城市亭湖区,债权人户籍地在宁波北仑,实际债务关系在杭州发生(但是书面文字上没法证明在何地发生,只有银行转账单可以证明是在杭州进行的)。请问能否在杭州法院起诉? 2.若起诉维权,程序是怎样的?可否直接找法院? 3.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通告后仍找不到债务人,会怎样? 4.法院在
几年前,为一个老朋友担保贷款,(由于对朋友信任,无任何抵押给担保人)现在他欠债已经逃跑不见踪影,银行要求担保人还贷50万,但是担保人无力还贷,搞得只有申请个人破产来为止还债。 那之后的话,担保人是否可以起诉逃跑的债务人? 如果逃跑债务人有家人在香港居住,如何起诉债务人? 需要什么证据起诉债务人? 如果
在07年我借钱给一老乡,他是做装潢生意的,但是生意失败后,他就消失。然后和几个债权人一起去他家才发现他的房子是租的,只留下老婆和儿子,他逃到沈阳,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麻烦给我指点一下!谢谢!
律师你好:我的债务人在2010年12月11日、2011年4月10日。向我借款。现在债务人已死。他老婆现住在医院。我有他打的借条。请问我该怎么追回他借我的钱?
向朋友借款7万元,只写了借据,没有抵押。现在朋友向法院起诉我,要求拍卖我名下唯一住所房产。我暂时未有能力偿还,能否向法院提出分期支付?如果债务人不同意,能否向法院申请拍卖我的房产。
债务人因病死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妻子及父母,法院判决由债务人妻子清偿,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现已申请执行,债务人原在单位尚有丧葬费未付,该丧葬费是否可以作执行款清偿债务。
2010年十一月份朋友向我借人民币30000元,答应一个月后归还并写下了债条。可是他到期并未还钱,后我多次追要,他已各种理由推脱。并重新给我打了一个借条说明于2011年3月15日归还。结果到日子他又找理由拖至9月份,再找他要钱不但不接电话,人也失踪了。他妻子又说不管,我想问问他这算不算诈骗,如不算他妻子是否有还款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