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问一下,我爸养伤快一年了,现在到最后一个月了,这个月还要做工伤评级,我家想单位要营养费,可是他们说不给,说工伤鉴定这个月不给钱
我在8-16上班途中摩托车受伤,交警出警了,定为工伤。后去伤残鉴定为十级。我的病情是鼻骨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右手有个厂8厘米,宽2厘米的大疤(虽然没骨折)但严重影响美观。因为病情没重到住院不可,我只在家休养,休养期间都是家人照顾我。我单位是正规单位,但以前没有工伤事件过。就是说单位领导不懂这些,没有
单位是否该给我工伤鉴定结果之前的工资和护理费?不给我该怎么办?
我是山东潍坊的,2008年12月12日在单位受的伤,2010年3月30日做的工伤鉴定,现在结果出来为二级工伤,劳动法保障处那里也已处理完毕,但我从受伤到做鉴定单位只给了8000元,还说是照顾,(2009年9月份单位曾通知我去做鉴定,但我家中有事未去,后来就一直到2010年才再次通知我),由于不懂我也没有申请停工留薪期,现在单位
我在3月4日受了工伤,一共住院了10天,这段时间内我有一个人护理,我想问我的护理费和这10天里我的伙食费用由谁承担?我买了社保了,社保局只报销了我的大部分医疗费用,请问社保局还有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吗?我的工作单位应该给我那些待遇?谢谢!
工伤经鉴定四级,但是无护理,出院后在医院门诊做康复,康复期间的护理费怎么算,伤者如要继续进行康复,要让哪里出证明,谢谢
我是08年8月10受的工伤。腰椎粉碎性压缩性骨折和左手开放性骨折到今年8月10强行结案。伤残等级为8级,我现在身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好钢板还在,现在在办理旧伤复发.在受伤之后起。公司每个月只给我900元工资,扣压400元。我进入店铺之前口头说明工资是1300包吃包住。受伤之后老板不参认这个事实。现在只说我是900一个,。其间我
我鉴定出来是10级伤残,公司没给我买保险,我去工司将近三个月出的事情,也没签合同,我还是属于实习生每个月800元。公司把医药费给我出咯,如果工伤认定下来,那么我要求赔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是社保出6个月本人工资,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出它是怎么算的啊?问题是我还是实习期间的啊?那我现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治疗期间公司只需要支付治疗工资福利,没有规定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归公司支付,那请问公司是否可以拒绝支付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呢? 如果不需要公司支付,且达不到伤残等级工伤基金也不予支付该费用,请问该由谁来支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