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家庭暴力为理由起诉离婚,证据是男方写的两张保证书,上有两次打人记录,110出警1次,但没笔录.当地经办法官和某位律师说,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一审不判离,过半年二次起诉才可能判离.那有什么办法能在一审就判离呢?
1、如果法院错误追加了被告是不是属于错案? 2、现有一个案例:案由公司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该高管的妻子为共同被告,理由是他们存在夫妻关系,有财产是夫妻共有的(实际上其妻有一个实力雄厚的公司),法院追加了,如果这样的理由也能追加被告的话,是不是太恐怖了?!请问什么情况下可以追加被
二审判决离婚后女方不服提起上诉,但到现在一个多月了一直不开庭!据说对方在中院找了关系,要一直拖下去!请问有没有相关规定上诉的开庭时间?
我和老公结婚时间不长就因为不和和他对我不够关心而让我对他心冷,继而向他提出离婚,可是他一直不同意后来又骗我说同意离婚把我骗去与他见面而控制我不让我和外界连系没收了我的手机还威胁我说要捅死我没办法我报了警,警察让他放了我还了我东西后我就离开之后他找到我家人说同意离,让家里通知我回去离婚,为了以防万一他
我想知道具体的离婚办法,经过,都需要什么!怎么向法院起诉,是口述,还是需要稿子。女方觉得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经常争吵,还打过女方两次,能具体的说说吗
女方在没经过男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腹中胎儿打掉,这可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我们于2010年10月18日领取结婚证,于2011年1月5日女方来我家开始真实同居生活,女方于2011年2月20日左右外出寻找工作,至今我不知道她在哪儿,在做什么。我也2011年3月3日外出打工,在大连从事塔吊司机行业。 在我们同居期间因彩礼钱发生3次矛盾:1)1月8日早上发生矛盾(女方私自于1越7日将5号晚上双方父母给予的6万
我和老公是二婚,结婚一年了,但是刚刚登记一个月多,现在老公想要把他的前妻接回来,非要和我离婚,我不同意离婚,请问各位律师,我要是不同意的情况下他单方面能离成婚吗?我们要是离婚了我能得到他的财产吗?他是否应该给我精神赔偿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