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独生女与我丈夫是同一个乡镇的于2003年结婚,户口至今一直在娘家,生有一个女儿户口随我,我的承包地也在娘家﹙土地承包合同上有我的名字﹚。2009年由于飞机场建设征用了我们村的土地,包括我的承包地。现在我们村在分配征地补偿费时把我和女儿排除在外,我们还有我丈夫村委会出具的一直未享受丈夫所在村的利益分配的证明,我找镇司法部门,他们说按法律我们应该享受分配,但是有村规民约他们也不好强制执行,而且也调解不成。我们想到法院起诉问了律师,律师却说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我们该怎么办啊?下面是我们村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原文 介绍村征田分款方式: 1:在征田前婚迁进来的都分全部。 2:已结婚的女孩嫁出的都不予分﹙包括户口未迁出的都不分﹚。 3:在征田之后嫁出去的分一半。 4:国家户口及退休工人不分。 5:征田后结婚的事实情况都可以分全部。 6:在征田后出生的小孩分一半。 7:离婚后户口未迁的不分。 8:在外成家后重新迁回的分全部。 9:征田后死亡的分一半。 10:在外结婚安家在外的男方户口在家的只能分男方一人。 2011年10月26日 代表迁字:﹙代表共11人都签字同意﹚
本人07年6月18日入职一家园林设计公司.于9月份跟该公司签定一份两年制的劳动合同.工资是1200底薪+200通信费.于2008年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要裁员.于2008年10月28号要求本人在11月5号离职.离职后只给了本人该月工资跟补偿一个月工资.于本人任职期间并没有给本人购买社保.现在本人打算审请劳动仲裁.追讨其工资跟社保金.那请问各位
比较长~~请慢慢看。谢谢! 现有甲、乙两人,合伙开办一个公司,因关系较好,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 甲出资6万,乙出资8万,共计14万RMB。公司运营2个月半后,公司出现亏损,剩余的仅为固定资产约值5万,以及五菱汽车一辆约值4.8W(汽车户名为乙)。 公司运营期间全部由乙负责打理,公司账本也由乙保管并记
律师:你们好!今年广西南宁市东快环路建设征到我家地,这块地是我家在80年代开荒耕种到现在的。现在村队收回这块地作集体的,补偿协议都是村队集体代表去签字的。我想问:1、这种情况,我家这块地能得到什么补偿呢?2、在补偿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是不是土地补偿费属于村集体,而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
征地补偿费下发到家庭应如何分配更合理?是按户口分配还是按家庭现有成员分配?
我家征地补偿费下发到家里了,可是家里的成员因为如何分配的问题意见不统一。我家承包土地时有8口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哥哥、大姐、二姐和我。现在爷爷、爸爸已经去世,大姐、二姐出嫁户口迁出,哥哥和我娶妻,多了大嫂、侄儿、我的妻子和女儿。请问应如何分配?
各位律师朋友,你们好,有一个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请教你们,谢谢回答!
我父母在老家承包了集体的一片林地有十多年了,现在因为要修桥梁,要占用一部分土地,像这种情况有没有补偿,是什么样的补偿标准,江苏省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谢谢了
我是独生女与我丈夫是同一个乡镇的于2003年结婚,户口至今一直在娘家,生有一个女儿户口随我,我的承包地也在娘家﹙土地承包合同上有我的名字﹚。2009年由于飞机场建设征用了我们村的土地,包括我的承包地。现在我们村在分配征地补偿费时把我和女儿排除在外,我们还有我丈夫村委会出具的一直未享受丈夫所在村的利益分配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