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7月找到一门面做酒吧生意,是别人转让的,转让费12万,后和房东签署了一份为期5个月的合同,就是2009年11月到期,现在已过合同期限,这5个月房租按每月8000付给房东,现在房东要加房租到每月14000,请问加租的幅度有没有法律规定,如果我不接受房东的房租要求,房东是否可以收回门面租给别人,在前面那份合同上写明要经房东同意我才可以转让给别人,那现在已过合同期限,我是否就没有权利将门面转让?是否只有在合同期限内我才可以将门面转让?而且还必须经过房东同意才能转让?如果房东永远不同意,是否我就永远也无法转让出去?那我的转让费12万是否就永远也拿不到了?如果房租变得如此之高,我也不向再续租,我该如何才能将门面转让给别人拿回我的转让费?还有就是如果加租幅度不合理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朋友在成都某小区租得两个铺面,这两个铺面是前一个租房者转让给我朋友的,房东在和我朋友签合同时未谈及今后的转让问题。合同签订后房东口头告知我朋友以后不能转让,只能期满后续租或归还房租使用权。听我朋友说前任租房者之所以能转让此铺面给我朋友是因为她是房东好朋友,房东就允许她转让,以获取转让费。请问房东不
我去年在成都市金堂县 租了个双门面 当时给了别两万六的转让费 房东也签了字 合同是两年 刚过几个月 房东突然来对我说合同到期续约的话 要我给他转让费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你好,我们是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有一服务中心于2007年被原院长私自转手给第三人,因院长及夫人之前以承包的形式管理该中心 ,第三人出28万转让费存入院长私人账号,院长在全院职工不明白的情况下,私自盖了医院公章与第三人签订了长期转让会同,另有一合同是与院长的私人合同,现在我单位要回收该中心,请问我们单
律师你好,我们是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有一服务中心于2007年被原院长私自转手给第三人,因院长及夫人之前以承包的形式管理该中心 ,第三人出28万转让费存入院长私人账号,院长在全院职工不明白的情况下,私自盖了医院公章与第三人签订了长期转让会同,另有一合同是与院长的私人合同,现在我单位要回收该中心,请问我们单
2009年8月我从人家手上转让了一间店面,转让的时候同房东一起签订的三方合同协议。今年4月18号店面到期,房东在3月份左右找我们谈续约的事情,由于店面地处偏僻巷子,生意不好,其它很多店面都已经关门,因此我们同房东商定了6000元一年的续约合同(比原先的合同店租9000元),分季度交租,但是房东说不需要签订合同,只要
你好,有一事请教。想租一个门头房,但租客有转让费,而且相互之间是私下的,不敢让房东知道。我该如何处理这个转让费的问题?
门头房转让,上房东收取转让费,新承租人与原房东重新签署合同。上房东是否完全退出,不用承担日后任何责任。比如拆迁赔偿。
专家您好:我于2009年4月份从别人手里转让来一间门面房,合同到期时间是2012年6月份。房租是每年6月份交付。转让时房租是9000元/年,去年6月份参照当时门面房租金市场行情,约定并交了今年的房租14800元/年的房租,现在由于个人原因,想转让给别人。但我去找房东说这事的时候,房东说由于现在房租都涨了,如果我要转给别人
一套公房,即教师公寓公房,当时分配房子时候甲教师 ,问题补充:出资7000,对于学校不交租金,甲教师也不向学校要求利息。学校将住房使用权交付甲教师,并留下“借资”字据。之后,甲教师在校外购置一套房子,于是将校内的公房与校内乙教师协商如下:乙教师交付7000元给甲教师,甲教师将原学校出具字据与住房钥匙交付乙教
你好,我想请问下,就是我开了一家店,现在我要转了。可是房东说我们要转可以,但是不能收转让费。可是当时我们也是去了转让费的啊,现在他说不能转,我们应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