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青岛开发区工作,这个月发工资只有730元 询问人事部门得知公司修改了工资发放办法 ,但是我毫不知情,之前一点通知都没有,我应该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投诉
自离后,公司扣除员工上个月及自离当月所有工资,不予发放,合理吗?
因家中有急事,离职时未能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只是提前三天,第一天与直接主管报告情况,第二天按照直接主管的意见,交接所有工作内容(此点我的主管及同事都可以证明且有相关交接邮件),第三天从人事取来辞职申请单填写,因人事不同意,故辞职申请单无法签核完,从而未走正常流程辞职,自行离开公司回家,回到家后得知
我现在是在驾校,这是后来定的制度: 因客服经理岗位的特殊性,辞职人离岗后, 若发生因辞职人离岗前工作失误导致的学员投诉或纠纷,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为保障学员及公司利益不受损失,自辞职人离岗之月份起,已结算的工资于离岗后第四个月公司发放工资时发放,在此期间若发生辞职人招收的学员退学的,招生提成从已
公司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能私自扣除员工工资吗?工资一直是打在卡上的,在这个月发了工资才发现比原来说的工资少发了好几百,而给出的理由是公司盈利很少,员工工资过高,也没有会把这部分钱补上去的意思。但是在此之前没有任何消息,也没有通知过员工会少发那一部分钱。没有任何解释,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我需要怎样做
公司没有倒闭,员工放长假,有部分员工还在上班,其余员工休息,我们签了三年的合同,合同期未到期,那么工资如何发放?
由于公司的亏损比较严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工,现在公司决定放假,但是放假对象里面有三个“三期”员工,三期是:孕期,产期、哺乳期,我想请问,在放假期间,这三位“三期”员工的工资如何发放?都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感谢各位的解答。
我于11年年初入职某公司并且签署劳动合同,另外约定了工资和提成的标准,期间成功的签署了2份合同,获得了业绩,中间公司总经理更换,并且重新制定了新的提成标准,后公司认为之前的提成标准不合理,拒绝按照之前的提成标准支付我工资,要求按照新的标准支付工资,请问这种要求合理吗?
我们本来是每月的十五号发放工资,但是本月的十五号遇到周末。公司因为周末银行不上班这样借口,延迟员工工资发放。导致我们大部分员工没有工资收入违反了公司之前规定。现在所有的违反员工将受到公司的一百元罚款。 我们本来是每月的十五号发放工资,但是本月的十五号遇到周末。公司因为周末银行不上班这样借口,延迟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