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月22日入职,当时谈好试用期两个月,过了10月22日公司也没办转正手续.11月4日将我辞退.不给我开具辞退证明.我走时和老板说好给我一个月工资补偿的.我们工资都是打到银行工资卡上,前几次发工资,明细账上都体现:代发工资.昨天给我发了10月份的工资,没有另外的补偿.明细账上体现的是:柜台存现.我问银行,银行说这是别人存现的.这样的话我就无法证明我和老板的劳动关系一直到11月4日了吧?上次发工资日期是9月30日.
离婚后,男方将几十万存款转到父母那里(他自己讲的,但我没录音)。 肯定不是银行转账转过去的,可能是先提出现金,再把现金给父母,父母再存钱。 请问法院会认定这些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他父母不能说明这些钱的来历,法院能判这些钱是共同财产吗? 他父母如果说是变卖家里古董得到的钱,我是不是也没办法
各位律师,您们好!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一年前朋友跟我借了几千块钱,承诺一个月后就还。但是后来朋友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所以,决定通过起诉要回拖欠的几千元钱。当时由于没有让朋友写借条,【但是汇款的凭证一直保存着。】 我想通过电话录音或者与其当面接触时录音来取得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关于证据
我和他分居已有5年,他在外面开了工厂,常年不回家。现在回来威吓我离婚,说现在住的楼没有我的份,因为新婚姻法有规定。那我想要告他重婚罪,可是不知怎样收集证据?都是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他有重婚罪?
我是三天前被打,头上缝了两针,左眼角膜充血,和他协议离婚未果,我现在想申诉离婚,由于当时没有报警,所以现在我只有医院的门诊病历,请问我现在还能去警局备案吗?
我是滕州户口,女朋友是兖州的,我想参加兖州市的事业编考试,可是户口问题受限制,想咨询一下,我该如何迁户?除了购房迁户和经商入户外,我还有什么迁移理由?
3年前我们是男女朋友,因为他生活费的问题我给他打过一些钱,零零碎碎有两万左右,后来就分手了。这是两三年前的事,前几天我找他要这笔钱,而且马上就要,但是他拿不出。这期间他发过这样几条信息,他:是不是打完一万给你就完事 大概意思就是他也承认他欠我钱这会事。之前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没提过说借,但是现在他承认
邻里之间因为地基引发矛盾,双方都叫来子女参与吵架,甲方两夫妻加三个女儿(三个女婿有否来未知),乙方两夫妻和儿子,在吵架过程中引发冲突致甲方丈夫死亡,在甲被送医院途中乙方父子主动到派出所说明情况,还未说完,医院传来死讯,后乙方父子被刑拘。尸检报告出来说甲头颈部遭钝器重击,肋骨断5根,脾脏出血,初步判断
事情经过:我现年53岁,前年我和同村的张三、李四跟着邻村的一个包工头王五,在给县城居住的赵六家垒院墙和大门施工时,我的一只眼睛被钢筋弹伤,在医院抢救时包工头王五给付了5000千元,住院治疗后医院确诊我受伤的眼睛彻底失明。在医院治疗花了一万多,还有后期的治疗费,后我多次找包工头协商也不支付我在医院的费用等。
本人是湖北黄冈浠水县农业户口,大学未毕业(家里无条件续读),2003年来武汉市私企上班,2004年初办理了医疗保险及社保,2006年参加武汉科技大学成教,2009年毕业。2010年在武汉市汉口江岸区自购二手房一套,面积70平,房价40万,社保及医疗保险从2004年一直至今未间断(2011年),与用人单位一直签得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