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是6年前以600元一方买了一块地(属于国家划拔土地),当时只与户主签了买卖协议,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地价升值了,原户主以那块地是属于国家划拔土地不能买卖为由,要求要回那块地,并退回600元一方的钱及利息。我该怎么办。
84年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到户,当时我们是一个大家庭,那时哥哥们有的结婚有的没结婚,所以土地就是以老父亲一个户主的名额分到了一起,并且村委会颁发了一个土地证,之后随着哥儿几个都已成家,老父亲就把土地给我们哥儿几个分了分自己管理,也没有明确以后涉及到转让之类的特殊情况怎么处理,也没有说谁管理就归谁,随着时间
公司原有的 固有土地最近被转让给私人了,然而没有经过评估,划地等等。转让费也成了公司负责人自己的资金。 这样对吗? 开放商进行房屋拆迁时,将公用的通道也占为己有,这样对吗?
我们公司现在租赁的土地是上面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土地,现在公司想要改制,要取得这块地的土地使用权,请问能不能不经过国有土地招拍挂程序,直接与控股公司进行土地转让
我于2010年建了一座鸭棚,因行情不好转让给了别人,土地是承包的当时我和地主口头协议地皮以上只能建鸭棚不能搞建住,我往外转的时候已经通过地主的同意了,可是买我棚的那个人也是因为行情不好又转给了别人,他往外转的时候没有和地主协商,他们交接完了一后才和地主说,第二个买棚的那人又说养鸭现在不挣钱要把鸭棚改为厂
我公司08年取得的《国有土地转让合同》,用于厂房建设。现需改建新的工业厂房,则从规划局拿到了“规划条件”,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土地转让合同》,问题出现了。因“规划条件”要求退高速路50米,而国土局要按净用地面积(退让后的面积)重新签定转让合同,那我公司损失了10多亩土地
张三因建房,和李四达成协议,占用李四的宅基地:张三一次性支付李四使用费若干,李四出让使用权。双方达成协议并请第三人见证,签立合同。 现张三的地基打好,建材也已到位,李四反悔。 请问该如何解决? 是同一个村民组,也不是可耕地,属于很多年前的打麦场,现在大都化作了宅基地,建成了房。找了好多人协商不成,当
两年前吴某将自己的一块住宅用地(9亩)左右,经过统一规划,分成了200多平米的小块,用于建设房屋,转让给了我们(24人),合同规定当我们建设时土地证由他提供,后来当我们准备建房时,吴又说政府不让建设,得等一等,就在这几天,我们发现那块土地被一家土地开发商正在使用,他们说他们是合法购买的。我们该怎么办?
第一家公司在我市2.4亿拍了一块建筑土地,交给土地局1亿的土地款,还欠1.4亿土地款没交的情况下把土地转让给了另外一家房产公司,实转让价为3亿零3百万但合同上面只显示了2.4亿,另外有6300万是不在帐的,打倒了私人帐户上面了。请问这是违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