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5万元给一个朋友,他给我打的借据是今借到某某人民币五万元整,【月息两分】具收人是他的名字,没有写明还款期限。请问两年以后这张借据是否需要从写
借 条 今借到刘永梅现金 陆万捌仟元整元,(¥: 68000.00元 ),用于生产和经营,定于 2012 年 7月 12 日归还;若没有按时还清借款,则自借款之日起按借款总额月利率3%承担违约金。期间因催讨欠款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特立此据。 借款人:许光
你好 情况是这样的 我有一个以前很要好的同学 在外地的政府部门上班 现在还在职的。年前说自己做点生意资金困难 我借了12万给对方 利息每月2.5点 约定好半年期限 本金利息一起付清。由于是外地的,而且以前关系很好,之前读书时还感觉他人品不错。现在过了还款期限后一个月了,从还款期限到期日开始,他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
借款人欠本人一大笔钱,都有借条为证据,目前对方无力偿还所借款,如果对方移民国外,那么是否意味着我这笔钱无法追讨回来了? 借条也不受法律保护了? 另外借款人目前在国内有房产。 我应该怎么办? 补充一句,如果他无力偿还现金,是不是他所有的资产都将被强行清算而用来还钱?
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开始的时候在一家旅行社做计调,后来我自己开了一个旅行社,以前在那家旅行社的时候,我的团款都是先打到公司的账户上,然后再由公司把属于我的提成给我,在我支取提成的时候,财务让我写“借据”当时我也没在意,就写了,以后一直也是那么写的。在我离开那家旅行社的以后,因为那家旅行社没生意
04借给人家十万元,月息两分。他说先还本金,然后今年才把本金还完,然后在借条上就写了一条本金已还利息未还不知道这样写如果她不肯还钱了我还有资格去问他要?这张借条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