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 我进入一家公司工作,但是老板叫我开了个对公账户(我不是法人),如果说该公司以后违法什么的,我会否受到牵连,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于1996年9月进入企业工作,连续工作至今,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目前企业处于盈利状态,我所在装置关闭了,公司要将本装置34人裁员(本公司共345名员工),裁员方案是每满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另加一个月的工资,,11月7日通知我们,18日之前不签字就强制执行,直接把赔偿金打入个人账户,劳动合同自动解除。请问这样做合
您好! 我是玻璃厂家,给一家娱乐场所KTV做玻璃。直到乙方拖欠货款,我方便才停止提供玻璃。我们没有正规合同签定,双方只是拿白纸黑书的写张协议。多次的协议都没有说及付款,拖延就罚款的问题。只是一味要求玻璃定时到位。和我方签协议的是一个负责人。所以,我方每次要钱时,乙方老板总是说不知道,以逃避的态度把
我原是国企煤矿公司职工,后企业破产,企业性质有国有转变成民营企业,将经济补偿金与职工安置费作为股份形式转入到新成立的民营企业,但现在我所在的民营企业又将被收购回去,我请教的问题,如果被收购,我的经济补偿金和职工安置费还能得到吗?现在很多职工很不安心呐,谢谢您。
我方作为供应商,前不久对方在我这里做了一批不干胶,数量1万多张,时间很紧,今天给的文件,明天就要要,要求什么都没有明写,就知道是不干胶,不干胶我们只有一种。于是我们帮客户制作好了,通过淘宝担保交易,等客户收到不干胶时,进行贴时,说我的不干胶不粘,他由于要过海关检验,于是就贴上去了。这样说贴不牢,要我
08年3月至今 一直在一家工程公司工作。因与领导不和。被辞退。现在他捏造事实。说我工作期间偷盗,喝酒闹事等。并且逼迫工人签字‘这种情况能拿经济补偿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