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 朋友担保从个人手中借了一比款,一个月的期,到期要还时,找不到放款人了。一年多后放款人给我打电说,借款人还不上了,要我还。我该咋办。【当时借款时说的是一分二的息,现在是一毛二的息。我可不可以,以诈骗罪报警】
我是一名教师,我在2008年9月份的时候给朋友夫妻做民间借款的担保人(连带责任担保),现在朋友失踪5天了,而且夫妻离婚了。债主找我要钱,当我上门找朋友的老婆时,她说老公已经把第一次贷款的钱从第二次房子抵押借款中扣除了(第二次用房子抵押结了85万,但只领走了75万,还有10万还了第一次借款),现在不愿意还了,可是她
2009年初亲戚与其朋友间商量好一笔12万元的民间高利贷,借款时间3个月,要我担了个保。之后他们都一直没有与我联系,在亲戚有资金时,借款人只为拿利息,一直没要本金,两个人也一直没有与我联系,我总以前他们间的帐清了,可2010年11月底,借款人找我要钱。原来亲戚资金紧张,没有钱还他了。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承担怎样的
帮朋友担保民间借贷,约定一个月还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多少时间?
帮朋友担保民间借贷,约定一个月还款,但是7个月后,债权人告知担保人,债务人没有还款,请问担保人承担责任吗?
我和同事08年为别人担保5万元,写没写还款日期也忘了,当时可能是一年,现在债权人委托别人来要钱,我需要履行责任吗 当时只在借条下写了担保人xxx 借款人已经还了一部分,现在不还了
她和别人开公司做饮料生意,我一点不知情,借款有好几百万,后来由于整天吵架就离婚了,我们离婚后两套房产是我父母出资购买分割给我了,我的房子现在被保全了他在外借的钱我根本不知情,现在保全我房子的这个人是放高利贷的他借了债权人50多万借款协议上有担保人借款用途写的是资金周转,也就是和他一起做生意的还是公司的
我给别人担保,是2010年9月18号 ,担保的民间借贷, 在2011年10月27催要
我给别人担保,是2010年9月18号 ,担保的民间借贷, 在2011年10月27催要,这个担保责任还有效吗, 当时的借据只有一份, 在出借人手里, 我记得是借款5万,一个月还清。这期间也没有向我催要。 现在债务人关手机躲起来了。 他的妻子还在当地, 还有他的父母在当地。他的财产基本都转移了。 现在我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一个朋友用自己为担保人为自己的公司做担保向银行借款,到期无法偿还,法院会执行他家的房吗?公司还继续经营,如果我朋友提出分期分批的还,银行会同意吗? 因为生意不好,赔了很多钱,如果把银行的钱全还上,公司就得关门了,所以想继续经营着,赚了钱分期分批的还给银行。有可能这样执行吗?他家里有套住房
各位律师好,有朋友向我借钱现在要补签一份借款协议,如不能准时还,我是否能以这份协议起诉他?协议中他的房子担保是否有效?如果他私下转移产权怎么办?他房子的价值超过欠我的钱,要他拿房产证给我来抵押不现实。而且他的房子还有贷款。如果他转移了房产,可以以他名下或他公司名下的财产来偿还吗? 另,这份协议签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