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的5月一号在一家商场租了一个业主的铺位,和我签约的是业主租凭,和商场的管理合同,可是最近该业主的这个小区要她交小区住户公用水电分摊费用,她却让我交,我觉得没有道理由我来交。看我是不交的话。小区就要挺我的电了。那样就会营销我做生意,业主就拿出我们签的合同和我说事,里面有一条是写乙方也就是我,须按国家和广州市政府法规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交工商行政管理和税费,以及与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它费用,她说我用的这个铺位就由我来交,可是商场里面其它的都是业主交的。请问这样我该怎么办?
有什么办法可以终止合同,拿回押金吗?
急急急!!购房合同中有涉税问题,买方可否解约并要回定金和中介佣金
我前段时间看好了一个房子,通过中介,和房主签订了三方合同。该房屋产权未过五年,有营业税,也有个税(合同中说明房主承担个税),该房屋总价70万,根据合同已经交了定金1万,也支付了中介佣金,但是没有和中介签订委托协议。合同中有一条其他约定是这样的:“如果个税和营业税总和在25000元以内,房主和我各分担12500元
第一回签合同 没有仔细看 现在有些后悔 合同是关于大学英语报的代理合同 根据份数要求交900元的市场保证金 但因为没有那么多钱 先交了300元 剩下的打了欠条 现在 甲方在没有发报的情况下要求补齐剩余的600元钱 如果没有交齐的话 要付违约金一万元 在合同第三条 合作方式及规范要求上的第3条说乙方前期的样报 收据 宣
你好!我想问,我在一个村上租赁的土地建厂,10年合同到期了,村上眼看要开发,村民就不再给我们续合同,要求我们无条件搬迁。
我是从07年8月开始进某公司工作的,其间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合同,也没有买社保,现公司要求签合同,但是工龄从0开始计算,(其中公司从09年9月1号更换名字和更改法人代表,但是也没有和我签合同和买保险),我们的工资的都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的(没有经过银行),想问下能不能要求公司帮我们补交以前的社保?同公司有谈到补交社
我是2005年5月在公司入职,直到2008年三年间没有签定合同,2008年开始签定了一份3年合同,现在到期,公司又要与我签定份4年的合同,那我这4年合同到期后公司必须和我签定无固定合同吗?如果不和我签的话,怎么赔偿我呢?还有现在我能不能直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现在遇到一个这样的问题 客人在买房子的时候 我已经说明房子是继承过来的 现在客人在签约合同之后 在填上市表格过户的时候要毁约 客人的理由是继承并不代表是由原来的房主已经死去才能继承过来 求解答 只有死去的才算是继承吧?客人说的理由在法律上有合法依据性吗?
您好!喻律师。 我之前在一家印刷厂做商务经理的职位。而且与公司签订了3个月试用期合同我是5月23号开始上班的,我是在7月29号提交的辞职报告,,但是领导予以合同上面是规定的要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也就是说要在8月29号才可以走 ,但是我觉得一点都不想在那上班了 。 后面7月7号下午他就喊我不去上班了, 但是今天我去
这是一家民营企业,我于2011年4月中旬入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签的是2011年4月中旬至2014年4月末,试用期6个月,面试谈的是三个月,口头约定),按口头约定应该于7月中旬转为正式员工。在此之前发生了一些事。我入职时没有岗位职务说明书,口头说我负责绩效和培训,后来绩效划分出去了,就说负责制度建设和培训,第三次说
所有手续齐备,在房管中心已备案受理,手续单通知三日后交费过户,交了一半房款,担心三日后不嫩成功过户,需要掌握那些手续,已备纠纷时用,我通过中介办理,他们有多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