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不与人合作了却被那那人伪造假了张21万元的借据告到法院,一审经调查取证和鉴定认定该借据是经扫描拼凑起来的,漏洞百出,且无任何其他证明他支付了我朋友21万元,就只有一张假拮据,因此一审法院判我朋友胜诉,可是那人是个疯子,到处张贴大字报辱骂骚扰我朋友及家人,并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竟仅凭张漏洞百出的借据就判我朋友输了,立即归还那莫须有的21万元,你说这法官到底是怎么判的啊,我朋友还能再上诉吗?
我是受害人的家属,我的家人于2007年年末在吉林省吉林市西正园酒店吃饭摔伤导致3级残疾,就此于2008年1月8日对西正园酒店进行起诉,因为拖拉的时间比较长导致当事人死亡.2008年10月重新起诉,2009年5月给出裁决. 受理单位: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法院 在审判期间,我得知被告方西正园酒店的老板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让负责本案的
一审结束后.我发觉一定会败诉.因为诉讼请求不当,那么准备上诉二审.因有新的证据,更改诉讼请求,胜诉机会大.请问,二审可更改诉讼请求么
对于离婚案一审判离,我(原告)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在就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向中法上诉期间,如果发现情况还是对我不利,我可以提出不离婚了吗? 或者说我发现一审判决对我不利,感觉就财产分割问题上诉也没有用的情况下,我可不可以直接上诉提出为了孩子的正常成长不离婚了?(不提财产)。是不是一审判离只能就财产及孩子
我作为乙方与甲方于2009年9月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货物全部送到并安装完毕,但甲方一直拖欠部分货款不给结清。我于今年8月份对甲方进行了起诉,法院依法判决我胜诉。甲方对这个判决进行了上诉,理由是:甲方出示一份收据,是由一个叫王伟阳的人在他们公司提走货款8万元,签的是我公司的名字。甲方公司是两个合伙人一起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