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他人的经济纠纷案件,经过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已经胜诉。现在涉及到后期执行以及其它问题。但是,自己在外地,想委托亲友代为处理之后的一切事宜。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写委托书还是授权书?格式应该怎样?有无特殊要求?可否给我一个标准的范本呢?
我因跟别人发生过刑事案件,双方经法院调节。被告方答应跟我经济陪偿,答应在今年10月30日前付。现在我在外面不能回去,想委托家里人待收。这样的刑事辩护委托书怎么写!需要什么样的格式
我在网上看见三菱电机招工,就按上面留下的电话打了过去,结果是一家劳服。我去了劳服,问他三菱招文员吗?他说招。我填了简历。但是他们说如果不直接面试,通过保送要交480元钱,我把钱交给了他们。过了一会他们经理就问我,以前有没有交过五险一金,我说没有,然后又让我交710元的五险一金押金,说等上班一个月后,在全额
我的身份证被别人拿去用了,他被警察抓了立案的时候好像是用我的身份证立的,经查实确认了他自己的身份也判刑过了,可我用我的身份证办暂住证时发现有案底还是已逮捕,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要什么手续去消案底.谢谢,希望可以帮我一下。
公司除名是怎么回事呢?实在搞不懂? 有什么后果??急切的想知道啊?
事情是这样的: 企业自身很垃圾的(像10月1日之类的节日上班只发50元,然后另外安排一天休息就算补偿了,无故让员工工作6天,本来一直是五天的,诸如此类):所以最近要走了。本人10月5日提出辞职,然后10月22日的时候病了,一直病倒11月5日(有医院开具的正规资料齐全且已经上交),本想11月6日去拿劳动手册及退工单的,
闯到家里打人的应该负什么责任,还有事情过后多少年有效,可以上告法院,为什么当时不处理,我该怎么处理,
事情是在2007年,和对方发生口角,一小时后对方和亲戚4人带着铁链,木栱等东西闯到家中打我们,情急之时,我报了警,在派出所做完笔录,让各自看病。但在4年后,闯到家中打人的把我们告上法院,说是鼻梁骨折,要我们赔偿,我想问问我因该负什么责任,闯到家里打人的应该负什么责任,还有事情过后多少年有效,可以上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