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号,我骑电瓶车从本人住的小区开出。本小区前有一条板道,我本想沿着板道走一段转到非机动车道。(本小区出门必须经过板道)。在板道上有对母女嬉戏,电动车经过两人时(平行距离约1.5米)小女孩突然跑出我电动车行驶路线并将其碰倒。当场小女孩没有事情并能自行站立,双方当场争执对方报警。我电动车和身份证被交警扣押。到事故科办理后续问题时,对方拿了X片并表示骨头没有问题,只是腿和脖子又淤血(有没有淤血我并没有看到任何证明),对方还提出需要按摩治疗一次50块需要10次,还有营养费,共计5000块。(最后协商2000块对方也接受),但是我觉得这2000块还太高了。请各位律师帮忙出点主意。跪谢
PS
还有如果对方没有申请保全的话,我最晚几天后能拿回来电动车和证件。
我的孩子因交作业时,组长两次把作业本扔到地上,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羞辱他,不收他的作业,两人打起来。组长用手掐他的脖子,孩子一气之下,顺手拿起小刀往组长脸上划了一下,只流了一滴血,医生给消了毒,用透明胶布粘上了。孩子继续上课。我们承担因治疗产生的医药费、治疗费和交通费。受伤孩子的父亲上班工地在外地,出
上小学小孩打架打破对方头伤了眼睛眉毛缝了5针,治疗费,营养费我都给了,对方要求整容合理吗
上小学小孩在学校打架打破对方头伤了眼睛眉毛缝了5针,治疗费,营养费我都给了,对方要求整容合理吗?说明一下事情的起因不在我的孩子,是对方提起的,
伤者:女,55岁,事由:随团旅行时半路发生车祸,造成脑颅骨轻微骨折,轻微脑震荡及一些被车窗碎玻璃划伤的小皮外伤、、、 后遵医嘱进行住院治疗及后期观察,至目前为止近两个星期,请问除了让旅游公司负担医药费外,我向他们要求给付误工费、生活费、护工费(住院期间没请护工,由家属护理)、精神损失费属于正当赔偿
1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2超市方是否也有责任。3如果上法院我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家人在超市上班时跟同事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超市方已对事情做了解决。对方所有的医疗费超市出,调养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并把我家人解雇。可对方又去报了案经法医鉴定对方的左手无名指粉碎性骨折。到派出所做了两次调解没结果(对方的要求是营养4500(3个月)精神费1000,误工费2400。车费200。共计:8100元)
发生交通事故,判我全责,对方要求我支付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合理吗?
两车属于轻微擦伤,无人员受伤,我和对方仅仅都只需要做点钣金+油漆,由于对方要求在4S维修,我这边保险公司给他定损750元。对方联系4S店后,4S店告之维修要4天,于是对方提出要我支付维修期间的交通费,并且要按的士费计算,说他一天不会超过60元。请问合理吗?
老太在走路,电瓶车在后面撞倒老太,脸上,双手,脚上都有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营养费吗,3天了,都没来看望过,
汽车被电瓶车撞 电瓶车人骨折 伤者如果要求使用自费药 我该怎么办?
汽车左转 电瓶车直行 同是绿灯 电瓶车撞上汽车右后侧门 人倒地后右脚踝骨折 现在交警认定已经下来 汽车全责 然后保险已报 伤者使用的自费药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如果伤者要求使用自费药 我应该怎么办?
当时被打后都抱着私了的态度就没报警了,后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却推三阻四的.已经过去10多天了还能报
当天晚上因跟朋友喝酒.后来对方拿着啤酒瓶敲打我的头颅.缝了5针.后又用啤酒瓶捶打我的锁骨至锁骨骨折错位.定了钢板.当时他们的态度很好.所以没有报警.只给了5千元的医药费.现在的医药费已经花了一万了..还有第二次拆除钢板.想让他们一共赔偿一万五千元的医药费(算上之前的五千元) 其他的任何,误工费.陪护费都没让他们赔偿.
应邀于2006年将村委会拍卖所土地200多平方米以8万元的价格卖与对方做宅基地,有协议、有中间人,但未交付对方使用。2010年该地块由于而损失,对方要求返还资金,是否合理!
无业游民,与妻子离异,现一个人天天泡网吧,上小饭馆,没有工作,也没有在做任何小工。 上周五喝多了酒在我弟弟的店里发酒疯,因一言不和,动手打我弟弟,我弟弟挨了几下后还手,后被人劝开,但是那村民不依不饶,有邻居看拉不住,遂打110。 现在的情况是,他受了轻伤(主要是眼睛上),我弟弟也受了轻伤,但是无所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