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送传票来家中,但是当事人不在,并我们也不知道当事人的下落,送传票的来了以后,我告知他们我找不到当事人,并联系不上,告知他们自己去联系当事人,并把传票送给他,这个事和我们无关,他们说叫我们收,我就收了,
就是报警那天的笔录有天夸大和不真实,后来静下来想到有漏说的就对当事人律师说清楚,而真实的经过是当事人并没恐吓或着拿到指着他怎样,从头到尾那场景根本就没什么 可是就对报警人造成恐惧心理 现在报警人很内疚 想说清楚事实 那样还能放人吗
当事人不在家,家人代签传票,结果还是未通知到当事人,开庭降至,家人可否代其出庭?当事人不能出庭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传票是不是必须当事人收到才算生效?如果说:把传票给家里的父母而当事人没收到?这个法院还是不是按照日期开庭吗?
莫名其妙两次收到法院传票,说我为别人担保贷款未还, 第一次是私人的担保公司,我没理他,没有出庭。第二次是农村信用社,还未开庭。 但我根本不认识贷款人(两次的贷款人都不认识)。农村信用社和担保公司提供的证据给我看了一下:身份证复印件是假的,貌似电脑合成的。还有签名和指纹也绝对假的。 我到公安局和派出所
别人错把钱打到我的QQ号码的财付通里。但是这个QQ号4年以前被盗。现已收到法院传票
原告由于不小心看错帐号,把16000元钱打入了我几年前被盗的QQ号的财付通帐号里。。现在原告已经报警。我也收到法院传票。但是我已经由于几年前QQ被盗一直没有使用。也没有办法找回密码。这个应该怎么处理。。。对方告我 不当得利纠纷
房客在出租房触电身亡,要求房东赔偿,收到传票以后还可以转移资产吗,如果被告有两套房子,那么法院会把被告的房子抵押或者拍卖吗?被告是夫妻双方其中一个人,那么作为丈夫或者妻子的财产会收到影响吗?再比如被告是丈夫,房子是丈夫的,这时候把房产证名字换成妻子的,还会收到牵连吗?
房客在出租房触电身亡,要求房东赔偿,收到传票以后还可以转移资产吗,如果被告有两套房子,那么法院会把被告的房子抵押或者拍卖吗?被告是夫妻双方其中一个人,那么作为丈夫或者妻子的财产会收到影响吗?再比如被告是丈夫,房子是丈夫的,这时候把房产证名字换成妻子的,还会收到牵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