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按照动迁办要求的时间正常搬家签协议的,有一些居民因为不合理没有搬家签协议。事过2个月动迁办就给那些没搬家的居民优惠的政策。我们先搬走不不是被欺骗了,像这样的事情我应该怎么办
听说沈阳市将于2011年7月1日执行新的动迁政策,新政策规定动迁货币补偿每平米不少于8290元,且详细规定了临近一级马路、地铁站出口的地段的动迁价要高于1万元/平米,不知是否有些规定?另外,我家动迁公告通知5月20日召开动迁会,要求5月26日就开始签动迁协议,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让大家做出决定,这样做合理、合法吗?不是说
我老婆家2年前拆迁,我们是在她家拆迁后结婚的! 请问:现在我和老婆有了小孩,如果现在将小孩户口签入我老婆家的户口。我们可以得到什么补偿么?(我老婆房子还没拿到,现属于过渡阶段!)谢谢律师
我家动迁搬走之后,剩余40多户均按实际面积补偿。但是我家实际面积比房票大,却未能得到补偿。我应该怎么办。请指教?
家是铁岭的,棚户区改造,去年走的,只是一平对一平,今年走的就是一平对1.2平。去年走的去找,动迁办的说是今年的政策和去年的不一样了,今年是新政策。不知道动迁政策是真的有变化,还是他们在找托词。请问这件事大家能找回来自己应得的吗?不知道去年和今年的政策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相关政策是怎样的。
曾经是我二奶的房子,动迁后按当时政府的政策产权证名已经是我爸的了,他们现在来争房子是否有权利呢?法律
你好,我爷爷在活着的时候娶了两个老婆,我奶奶是他在老家娶的,后来他就闯关东到了哈尔滨,并且在哈尔滨又娶妻生子,我爷十年没有回过家,因为60年自然灾害,我爷把我奶和我爸爸接到了哈尔滨,两个妻子同时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过了很多年,后来我爷突然脑出血死了,因为当时二奶单位分了房子,她就带着孩子连夜搬走了,当时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