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朋友吵架,朋友走了,晚上12点半多他姐姐给我打电话叫我去跟她说说好话,我就去了,但是没有见到他本人,我和他姐姐在饭店外面聊天呢,他出来就骂我,我没有说话,因为我男人,他就开始用砖头打我,我用手挡了几次,这时候又出来个男的说是我吵架朋友他姐夫,不由分说上来和她一起又打又骂,现在我脑袋缝了6针,一直迷糊恶心,脸上叫他用手指甲抓破了大大小小伤口7-8处,我原本打算不追究了,不报案了,但是我回来以后她又再QQ上用语言骂我。我已经给自己照相了。又照片。我想请问这属于人身伤害吗?我需要怎么处理这件事情,给各位律师填麻烦了。谢谢
脸上叫他用手指甲抓破了大大小小深浅不一的伤口7-8处,请问算不算毁容罪啊,现在脸上基本没有好地方。我怎么出去见人啊怎么上班啊嗨!恳求各位律师帮帮忙谢谢
因打架引起的人身伤害 责任是双方承担 ? 还是伤害一方的责任?法院和法律是怎样裁定的呢? 法院是否只相信证据,如果是伪证法院能辨别出来,还当事人一个公道呢? 法院是否在量刑上考虑事情的起因,缘由呢?
我前天和同事 打闹时 后来发生了争执 进而引发了打架 他用手打我的头 然后他的手因为用力过猛造成他的手的小手指有两处骨裂 我们私了没有达成共识 他说要告我 我想问 我用赔偿他吗 还有用付法律责任吗
我父亲05年发生的工伤,当时认定为工伤六级,劳动局给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万9千,后来我父亲一直在进行后续治疗。单位一直给报销医疗费,但是今年1月份,单位以我父亲到了60周岁为由,拒绝给我父亲再付医疗费和工资,现在我父亲的工伤还没有好,每个月还要去看病,鉴于这种情况,我们能申请人身伤害赔偿吗
我姐姐因一点小误会被别人打了一顿,脸上缝了4针,然后脑震荡,医药费花费4100元,医学鉴定花费700元,误工十天约300元,这些都可以要求赔偿吗?最后就是脸上的伤疤如果做手术修复大约3000元,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吗?所谓的营养费是什么意思?应该怎样要求赔偿? 鉴定为轻微伤。
我是衡阳祁东县太和堂镇人,我爸爸现年62岁,因为宅基地问题与人发生争执,被对方夫妻二人,把头部打成重伤(伤口长7cm左右)。经过医院抢救总算脱离了危险,现在住院已经花费了一万多元,而对方当事人却以没有钱为由,不愿意支付医疗费,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具体要求怎么赔偿?请多多给以帮助!谢谢!
我与2011年9月24日与新乡市开以区一家玩具厂签定了一份外加工工业品买卖合同,因其所加工产品具有易爆特性,10月9日晚在加工期间,意外爆炸,至使本人右眼暂时失明,左眼轻伤,在与厂方交涉时,厂方一口否次自身的责任,说发生爆炸是本人自身操作不当造成的,拒绝承担民事责任,请问我现在能否能过法律途经要求厂方承担责任
今年10月10号我老婆在上班期间被机器打到了右手小指,到医院医生说要去掉一节,现在厂里养伤,期间一直是我在照顾,请问这个厂里应该怎么给予我们赔偿与损失呢?
事情是这样的,我母亲今年51周岁,是瓦市泡崖人,农民。父亲及我们姐妹均在外工作,平时都是独自在家,2009年9月赵某深夜10点多钟,闯入我家,要强行与母亲发生关系,未遂。后逃逸。母亲由于惊吓过度,当时就瘫痪了,后经长达两年的各项治疗,2011年9月经大连市精神病院,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其他医院诊断为应激障碍及心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