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广西南宁市郊区的一名外嫁女,并且土生土长在本村,未出嫁前一直享受村里的分红、分地等福利。直到2009年我出嫁后(户口还在村里)就不能享受村里的分红、分地等福利。据了解有村规规定:凡出嫁的女子无论户籍在否本村都不能参予村里的分红、分地等福利。请问:外嫁女能享受村里的分红、分地等福利及政府征地赔偿款(村里将有部份土地被征收)吗?
女方家有儿子男房到女方家落户享受村里待遇吗 ?我们的孩子户口也在一起,都能有待遇吗??谢谢
结婚时户口迁到男方家,现在想离婚,没有房子,又不想迁回老家,户口该挂在哪?如果还留在村里,还能享受村
09年结婚,结婚时户口迁到男方家,现在想离婚,又不想迁回老家,可以留在村里单独立个户头吗?可是我和孩子没有房子,户口该挂在哪? 如果还留在村里,现在村里要拆迁,给交养老保险,将来能按照人口份分钱,我和孩子还能享受村民待遇吗?
今日偶然上网才得知,原来南海区罗村有部分村委的外嫁女通过维权,已经为自己争取到应有的权利,虽然维权之路甚为波折与艰辛,但也有部分村委一直未得到解决,而我也是其中的一位。由于我的法律意识不强,因为我们罗村上柏村委的一张公示,声明内容大概是在2010年12月15日前写了结婚证的外嫁女就没能获得相应的土地分红,而
我与其子女户口未迁出原村,但无法享受村集体组织分配、分红。我想了解我和其子女为什么不能享受本村福利福利?
本人上学时将户口(农业户口)迁到学校,参加工作后户口迁入某县中医院(有编制),但在村里还享有土地使用权,后因改行(在城镇工作--属于劳动聘用制类别)把户口迁回原地,且迁回时间已超过6个月,迁回还享有土地使用权,现因政府征地及村里安置住房用地,请问我能享受政府征地及村里安置住房补偿吗?
本人上学时将户口(农业户口)迁到学校,参加工作后户口迁入某县中医院(有编制),但在村里还享有土地使用权,后因改行(在城镇工作--属于劳动聘用制类别)把户口迁回原地,且迁回时间已超过6个月,迁回后还享有土地使用权,现因政府征地及村里安置住房用地,请问我能享受政府征地及村里安置住房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