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职的时候劳动合同上面清楚写着每周上班不超出40小时,每日上班不超过8小时。当时上班时间是每天7.5小时,不包含中午一个小时用餐时间,周末一大一小休假(一周周六日休息,一周周日休息)。而现在要我们签字上班时间要每天8个小时10:00-19:00并且以强制性要求了上班时间。合同还是以前的劳动合同,也没有薪资变动。请问企业这样算违法吗? 2、入职时薪资协议上面写了工资金额,明确些这试用期过后工资待定,现在试用期已经过去2个月,转正申请已经签字,属正式员工,但工资还是试用期一样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请问企业这样算违法吗? 3、我的岗位是属于销售性质的,入职时候也在薪资协议上面写明提成以:“当月接待及跟踪服务的客户销售额,提成比例为2%--5%”如今说是客户为取货,所以提成不计为借口不计算销售提成,请问企业这样算违法吗?我该采取什么方式维权?
我上班整一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受伤了,需要修养两个月,是否受劳动法保护,能得到什么赔偿?
我是十月15号正式上的班,并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任何协议,在十一月16号上班时间右小臂骨折,医生说需要休息两个月。我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吗 ?我能得到什么赔偿?我的医药费花了600多元后期还要继续进行复查还需要一笔费用。
左脚的小指由于上班时间工作被压碎导致拒掉小拇指算残吗,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啊!
是这样的,由于上班时间在工作中机器压到了左脚的小第五个小指骨头压碎,到医院医生说要感染需要截肢,就把他剪掉了3分之2,,但是事后我们找老板,老板说已经报到了保险公司,然我们等,5几个月过后钱汇过来了,就只有药费,然后我们问老板,老板说保险公司说脚评不上残,请问脚不算吗?也是人身体的一个部分啊!在问老板
我在一所私立幼儿园上了五年班,没有签劳动合同,前段时间因工摔伤住院,现在出院上班累了的时候就有点头痛
我在一所私立幼儿园上了五年班,没有签劳动合同,前段时间因工摔伤住院,现在出院上班累了的时候就有点头痛,幼儿园方主动要求去查血脂血糖,都在正常范围内,医生说头痛并不是血脂血糖和摔伤引起的,但幼儿园现在以怕以后又出现类似情况为由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我本人又确实头痛,摔伤之前又没有,现在也能胜任
原劳动合同中第四条 甲乙方同意执行以下第( 1 )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办公室的标准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 (含一小时午餐时间) 一直以来,我们的上班时间都是,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 ,休息星期六和星期天。现在公司
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职工岗位合同工作时间有差应该遵守哪个合同
我和企业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签署的是标准工作时间,2012年5月被外派至海外工作,在和当地外派企业签订的职工岗位合同时工作时间变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了,岗位合同写明我需要服从当地海外企业的工作休息安排了,按当地工作时间导致中国法定节日都需要上班,是否可以申请中国法定节日的加班费。
签署劳动合同上写明工作时间是9:00-18:00,但实际每天8:40不到就扣工资,违法吗?
请问签署劳动合同上写明工作时间是9:00-18:00,但实际每天8:40不到参加公司早会就扣工资或许予以处罚,这是违法吗?如果因为没有参加早会,但9:00前到达公司而遭受处罚能不能提出起诉?
我朋友在公司上班一段时间了!也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一直不肯给员工属于他们自己的一份合同
我朋友在公司上班一段时间了!也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一直不肯给员工属于他们自己的一份合同!现在员工有什么办法维权么? 会不会因为缺少合同!就只能吃哑巴亏?干耗着???
你好,我应聘一家个体餐饮企业,签署的劳动合同与要求所做实际工作不符
你好,我应聘一家个体餐饮企业,签署的劳动合同与要求所做实际工作不符,个人不接受,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自动离职吗,谢谢
您好,我在保险公司上班。工作时间2年。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合同未到期
您好,我在保险公司上班。工作时间2年。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合同未到期,经理擅自辞退我,这样合理吗
请问 劳动合同上有两个工作地点,可实际公司名称并不一样,不去非合同上的公司是否可以
A(深圳)有限公司,跟B公司合并, B公司在东莞有B(东莞)有限公司 几年前公司有计划更换生产地由深圳到东莞,之前在深圳工作时签的合同上面写的工作地点是深圳与东莞两个工作地点,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就签了合同 现公司搬至东莞,现问题有: 1. 如果不去是否有补偿 2. 合同上这样写两个工作地点是否合法有效 3. 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