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的是公房,现居住人为我,我父母和奶奶,户口本上也是这几个名字,由于房屋要动迁,故奶奶的其他亲属都想要分一笔,现如果动迁补偿是2套房屋的话,如果奶奶去世的话,其他人是否有继承或要求我父母出钱补偿他们的可能?(奶奶现有4子3女共7个直系亲属)如果动迁补偿除了房子还有钱的话,该如何分配,而且我感觉叫老人立遗嘱都分给我们的话怕老人会多想,其实感觉也不会分很多,只是不想为此伤了亲戚们的和气,故先咨询,以防万一。
由于动迁房是私房,1至3楼共有居住地户口8人。 现情况是父母由于男方婚外恋导致感情破裂,且分居已经4年(但仍没办理离婚手续);所居住房屋户口有我及父母共3人,户主为我父亲;房屋经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约150万RMB。 现向各位资深律师资讯,这笔钱按法律应该怎么分,如果发生矛盾相关的民事起诉程序该如何处理,并需
我和我阿妹两人都是上海黄浦区董家渡路一私房产权人,目前,该私房只有我阿妹一只户口,我本人因支内刚退休户口已按户口迁入上海三原则政策迁到婆家,因为我儿子户口在婆家,我只能跟随儿子户口。我要咨询的问题是,将要动迁的私房内有我的1//2产权,而且我阿妹都同意我迁入,现在已面临动迁,我要把我现在的户口迁入我的产
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七条?
第七条规定:“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请求房屋登记机构履行房屋转移登记、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职责的;(二)对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三)对行政复议改变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 1.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
我是一名知青子女,96年动迁分得一套一室户使用权房,户主和承租人是我。近两年父母到退休年龄,户口回上海落在该套房内,还有一妹的户口也正在办理中。我的问题是:将来这套房子中的四个人,动迁时将如何分配?如果分得房子后是各自为户吗?分得房子应该还是使用权房子,自己要不要买下产权自己再看着办对吗?谢谢。
请问哪位律师能够帮忙?我家原有土木结构的住房一间半,因年久失修现已成空地,我县现在正在我的老房子处动迁,我老房子的产权证及土地证齐全,问我现在这种情况是否应该得到补偿,若补偿能够补偿多少?国家有相关的规定吗?
近期我住的地方要动迁 我想问一下 现在我的面子是55.49平方米 是否可以享受国家1:1.3或是1:1.5的补偿办法 要到70-75平方的房子
姚家南关岭动迁,一平方给6500.这里房子市价已经是过万的,现在不是有规定给的动迁费不得低于市价吗?给的那么少根本买不起房子,我们又不想回迁,因为合同上回迁地址只写大连管理学院后身,根本没有明确的地址,请问该如何索要合理的拆迁费用呢?谢谢
我们村快动迁了、占用土地、其中我家有一块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土地,有房产证,名字还是以前卖房的名字、因为房子太破已经拆了、现在盖一个简易房让吗?补偿我们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