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子的,在2009年8月27日我父亲被别人二次故意殴打,导致右手大拇指手指脱位,至今都没有完全复原,我哥想到他家导回公道,叫村委过他们家一起协商处理,但等了几个小时都不见人过来解决处理,一恕之下打烂了那家人的一些东西,现被派出所看守拘留,请问一般情况下会被拘留多久呢?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哥不拘留呢。
因为别人嫉妒我们家所以别人就借晚上的把机油倒放我的车子上,现在车子的四个轮子已经损坏了其价值超过了4000元以上,这算不算是刑事案件
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有人想用我家竹子那片地,但是他们在没有通知我家任何人的情况下把我家的竹子砍了,而且没有任何赔偿,我妈去找砍竹子的人理论,却被那个人用棍子打伤了头,检查费用用了一千多,后来我妈报警了,警察来也说要让那个人赔偿,但是现在还是没有任何结果,而且我们还要担心别人在又不通知我们就开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