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女未婚先孕,各都已经有一个子女了,交往之后才知道我们已经不能再要孩子了,她就提出了分手,我也默认了,可是过几天后她说自己已经有了身孕,因为我是公务员,知道是不能要,所以要求把孩子打掉,可是她不做,还说要我负责,我说:能负责的话还分手吗?可是她不理我说的道理,执意要把孩子生下来,而且还威胁说,我不负责就告我,让我掉饭碗,她这样做有道理吗?我该怎么办呢?
某女A与某男B从大学认识,毕业后同居几年,几年内,B的全家发现A很多性格问题,不被人所理解,现在B虽主动提出结婚,A竟然不同意,遂B又提出分手,A更不同意,大闹数月,占据B父母的房子。当前B父母已将该房卖出,卖出前将A占据房子的情况通知了新房主,并便宜了部分房金。目前面临新房主会赶A出房子的情况,B父母担心A会想
已婚成年男子近30岁,已有二次婚史,目前其妻子刚刚生完孩子三天,但他却与一个未成年未婚女子同居三、四个月,如果要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此行为可判什么罪,能判几年? 对于已婚成年男人做出此事,法律目前是不是还没有相关的惩罚,而且还是在妻子生孩子的时候。 我的女方的家人,我们应该怎样通过法律向男方施加压力
您好魏律师我和女友没结婚同居一年多了,由于脾气不合后来我提出分手,她不愿意,所以我就偷偷的走了,走后她告诉我她怀孕了,我不敢相信后来我回去了,也没让我检测是否怀孕了,我一气就走了,这样我犯法吗?
男方追求女方时,并没有透漏是已婚状态,后来女方怀孕了,男方对于结婚一事一拖再拖,现在女方怀孕已经5个月是男孩,如果孩子生下来,男女双方各有什么法律责任?女方发现男方之前的承诺都是谎言,这样男方的行为是属于什么性质?法律方面对于女方这边有什么保障吗?女方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男方追求女方时,并没有透漏是已婚状态,后来女方怀孕了,男方对于结婚一事一拖再拖,现在女方怀孕已经5个月是男孩,如果孩子生下来,男女双方各有什么法律责任?女方发现男方之前的承诺都是谎言,这样男方的行为是属于什么性质?法律方面对于女方这边有什么保障吗?女方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男方是一已离异的50多岁男子,有一女,随前妻生活,但户口在男方处未迁走;女方丧偶,带有两女,户口依然在已逝丈夫处,男女双方未办手续,同居14年,现想请问下,男方所拥有的房子应属于谁?
友离异后经人介绍与一离异男结识,双方结识一年后同居并准备结婚,在这期间女方装修自己独资购买的房子,男方自愿资助女方1万元,后来男方在网上结识一女交往甚密,双方为此分手。分手时男方提出1万元由女方决定是否归还,女方没有给予明确答复。男方二个月结婚后又向女方索要1万元,并将女方起诉法院,这一万元是男方主动
未婚同居 被公安机关查到 将会以什么定罪 会被处罚金吗我和女友经常同居 但是我们都属于双方没有配偶的 也都有没有领过结婚证 在呗公安机关查到的情况下 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安机关会给予什么样子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