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在工程队做瓦匠活,今年春节在武汉一个姓郭的承包老板的工地干活,墙面较高6米,每平方5元的价格叫他们干,钢管架子由郭老板搭好,郭老板人手不够,叫我朋友自己搭钢管架子,干了一段时间,我朋友的弟弟由于钢管滑脱从3米高的架子上摔下,双脚先落地造成脚后跟骨裂,在医院共花费5万元,郭老板的说法是叫我朋友承担2万元,我朋友不愿意,叫自己带来的工人一起承担,工人都说这是自己的血汗钱,谁都不愿意,叫我朋友去找郭老板,我们都是郭老板的工人,虽然没有建立合同,但我们做的工程量在这里,工人都反对我朋友的决定.就是我朋友又以每平方4.8元的价格给工人干, 但我朋友每天也都在干活,我朋友和他弟弟,他几个亲戚一个班,工人又是一个班,记件工作哪班干的多,哪班就挣的多 我朋友不知道怎样才能解决, 想请教一下专业人士:郭老板的说法在法律上有根据呢?如果我朋友执意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额赔偿,法院会支持吗?这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其他呢?法院会根据什么法律、哪些条文来裁定的呢?我朋友该如何着手准备、入手处理呢?另外,如果私了,该是怎样的私了才能合情合法呢? 再请教一个问题:口头合约在法律上有效吗?我朋友叫工人一起承担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工人怎样做才能尽快的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呢? 请专业人士提供意见参考!由于这事到现在还没有解决,请尽快答复,谢谢!
工程承包过程中,施工队所联系的吊车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所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应由谁来承担?请告诉我理由。希望回答准确些!
就是我朋友又以每平方4.8元的价格给工人干, 但我朋友每天也都在干活,我朋友和他弟弟,他几个亲戚一个班,工人又是一个班,记件工作哪班干的多,哪班就挣的多
我在一个承包商那里承包了一个工程。由于时间的问题我有把部分工程承包给了别人。他在干活中出现了人身事故。我应该有多大的责任!是全责吗?应负多少啊!谢谢!
我家在农村修建新房,将工程承包给亲戚,但未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亲戚从房上摔伤,目前已伤愈出院,在医疗过程中相关费用共6万元均由我家垫付,请问此类事故应如何划分责任?双方分别应承担多少钱?谢谢!望回复,为盼! 注:目前工程款已大部分付给亲戚,尚剩下余款8000元。 补充:
我是在中铁17局干活时一辆工程车把脚压伤了、现在看的差不多了可是有一个脚大一个小。还有3个脚趾不灵活、想咨询下要赔我那些款项。
我包了一个工程,签订了责任协议书,上面有表明如果发生事故都需要我负责。而我转手把工程包个别人,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现在在工地上有个工人出了事故,比较严重,我想问下三方的责任是如何分布的,需要注意哪些环节。
我是个农民,今年6月份收罢小麦,因麦秸太长不便耕种,村里来了几台拾草机(自动拾成草捆,然后拉走),我便去找那机器把麦秸拾了。到拉草这一环节出事了。拉草车大,地进不去,和我商量后我答应提供农用车、人帮忙把草拉到路边。草装满车用绳刹紧,我在车上帮忙刹车(用绳把草捆紧)拉草人在下面拉绳,由于拉草人用力过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