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的QQ在公司电脑上忘记关了然后下班回家后,同事用我的QQ在我的QQ空间上传了一些脑残非主流的照片,照片非常的恶心人物有打鼻环的头发弄的人不像人鬼不鬼的照片然后照片相册名称命名为“我以前的同学”第二天我知道事情后。在各大论坛发贴上传同样的照片然后贴名称叫“哥的重庆行后面写上支持原创+Q********”QQ号码为我同事的。说明一下贴中未提起同事姓名具体地址电话等。 2、还在百姓网交友区发了一个交友贴同样上传了他在我空间上传的那些照片,贴名称叫“大家都说我长得像罗志祥你们也是不是觉得啊+Q*******”同样贴子未公开同事的具体地址、电话等信息,同样在百度发问题贴贴名“大家都说我长得像罗志祥你们觉得是不是然后附上在别的地方上传的非主流照片发贴人昵称为“QQ******”后面数字是我同事的QQ号码。 然后现在情况是百度搜索一下我同事的QQ号码那些贴子又出现了,百姓网的交友贴不会出,他也不知道百姓网的交友贴在哪(我已经删了) 现在他的QQ上有人加他,加他的时候说是百姓网的。 问题1、如果他起诉那么起诉对象应该是谁? 问题2、如果他是报警那么警方将如何追究? 问题3、如果他起诉我我应如果应对? 问题4、如果他起诉我是否要提供相关证据,如QQ号码归属权证据及证明QQ号码是他的,发贴人是我等证据? 问题5、如果我起诉他在我空间上传的照片影响我个人公众形象会怎样? 问题6、如果他起诉我是起诉名誉诋毁还是肖像诋毁还是其他什么?
我用的是局域网.我办公室是笔记本电脑,6月15日企业有关人员发现网上有攻击企业的贴子,然后领导通过渠道查到发布贴子的IP地址是我的地址,实在冤枉啊!领导就认死理,认为IP是我的就是我发的! 后来我找了技术人员咨询,局域网内部同一网关完全可以用别人的IP上网发布信息,前提条件必须是知道电脑的物理MAC地址,而MAC地址用网
你好 我2011年10月21日在校内网上看到有人发布信息 出售iphone4手机 她卖价3500,经讲价2600交易,交易是见面交易的。交易时没有细看,手机未发现什么毛病。但是买后1天发现手机信号有问题,并且不能连接网络,后联系卖主,卖主一直关机,所以通过QQ联系卖主,她说我欺负女生,当时看没毛病,现在有毛病了属于个人行为,其
今天我电话被其他人利用了在各类网站发布了各种信息,一天收到了很多电话的骚扰,我应该怎么办?
我接到不明电话称我涉及一项刑事案需到法院领单子我很不解,后来又接到人服务说需要查询要我身份证号。帮帮我
有一男同事在上网聊天时间利用网络发布黄色信息,不断的给别人发布淫秽图片并时不时通过视频暴漏身体,裸露全身多个部位。在单位造成极坏的影响,请问这种事该如何处理?他是不是具有某种罪向,或者这种情况该如何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