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02年和爱人登记结婚后,双方于本地户口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首付款是男方出的,有一小部分也是男方家长出的,产权证上写男方的名字,有一部份银行按揭婚后共同还款。请问这个的房产能属于共同婚后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法后,婚前个人按揭购买房产,婚后可以做公证为双方共有吗?
新婚姻法后,婚前个人按揭购买房产,永远只属于个人吗?婚后可以做公证为双方共有吗?有按揭可以公证吗?
婚前以女方个人名字付款(双方共同付款),签订的购房合同。领结婚证后以男女双方名义办按揭贷款,付款的是男方,请问取得房产证需写两人的名字吗。如果写女方的名字离婚也算共同才产吗
我跟我老公的第一套房子是婚前由老公贷款购置,婚后我们一起还款。但是由于老公的工作原因,我们换了城市,所以把第一套房产卖掉。用第一套房款的钱 贷款购置了第二套房子。根据新婚姻法,离婚我们的财产如何分配·
现有一套住房是婚后我和我老公用他的住房公积金代款买的,每月的月共由他支付,日常生活由我支付,现在代款已还完,房产证是写的他的名字,如果我和我老公离婚的话,请问,这套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是不是可以得到房产的一半的财产
新婚姻法公布之后 我的父亲买的房子 名字是他的 (我父母是离婚多年的) 但我父亲身边有一个女的总想房产证写她得名字 他们还没有登记结婚 我父亲偷偷买了房子写的自己的名字 没告诉她 如果她知道后登记结婚 那我父亲去世以后这个房子 应该算是遗产 对半分吗?还是只属于我的 因为是婚前买的房子
我父母在我妹妹婚后2006年为其购买(全款未贷款)一房,当时担心以后有问题,因为以前未出台相关政策,所以在汇款时备注了“借款”,后来还让两人写了欠条,写明是购房借款。但未约定还款期限。实际当时是想起个保障作用,男方也知道,且两人经济条件不好,所以钱也从未还过。现在双方感情不和,请问此房可以判归我妹妹个人
房子是我父亲的福利房,2009年父亲搬新房说把房子卖给我们夫妇,随后我们结婚了,房子没有过户,现在房子办过户到我的名下的话房子是归我一人所有吗
婚前男方一次性付款,结婚前办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婚后离婚按照新婚姻法这房产权归谁所
婚前男方一次性付款,结婚前办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婚后离婚按照新婚姻法这房产权归谁所。我是代表女方。因为谈婚论嫁时提出:要女方外他买“车”。电器等。我们认为方产证没有名字。女的不会开车。这样女的婚后有什么可以得到安全感呢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的房子是我们婚后买的,不过是我婆婆拿钱给我们一次性付的,后来我们有钱就还他了,还得时候没留什么证据,就是直接还钱了,房证是我老公的名,是不是就不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