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是山西省五寨县坡低村村民,现在我们村要建大棚需租用我家耕地,现在说确认租用十年,耕地现在已经没有农作物了,村委说每亩地每年只有1000元的补偿。 1.请问他们的补偿是否合理? 2.我们有权利要求十年补偿款一次付清? 3.十年中如果周围土地价格有变化,我们可以要求加补偿吗? 4.现在还未经我们允许,也没有任何合同或签字等,他们已经开始动工,我们该怎么办? 5.我们应该和什么部门签署哪些合同项目?
本人想在九江的郊区,租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养猪或养鸡等养殖活动,请问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吗?
有私人老板来租用我们农村的土地,我们那里好像面临一个要开发的状况,想请问一下私人老板现在来租用我们的土地,以后开发后私人老板和村民的赔偿是什么样的。现在有的村民不愿意出租土地,村长就挨家做思想工作,甚至连合同都没给村民看就让村民签同意书。
2009年租用陈江某村的土地用于修建厂房,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土地定金和青苗费用,村委会说明是可以取得合法的报建手续的,但签订合同后一直不能取得报建手续,我一直未支付土地租金,现在村委会要求我一定要支付租金,请问,村委会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是否一定要支付租金?我是否可以取消合同,要求村委会退换定金及相关费
你好,律师 我来自江西鹰潭,由于我们村离龙虎山风景区比较近,所以有开发商去我们那里投资,需要开发我们临近的好几个村的耕地及山地共计6000多亩,部分用来建筑,部分用来做生态保护区。 开发商已经投出一大笔钱,具体事宜通过龙虎山政府实施,龙虎山政府通过村干部告知村民有些是征用,给的补贴1-3W,大部分山地是租用
2011年一个混凝土搅拌站在我村租用40亩土地,在租用过程中未召开村组会议,夜没有村民知道,直到开工建设才知道。现在他们还在施工,建设永久性建筑,请问这种做法违法吗?我们该怎么解决?